虛擬運營商的出現也是因為電信技術更新、發展和用戶對于電信業務需求的不斷增加以及電信業務種類的激增,導致電信運營商角色的改變。
傳統的電信運營企業為保持核心的市場競爭力,同時保持低成本、高效率的運營狀態,將重點集中于其為擅長的核心網絡的建設與維護,對于大量的增值業務和功能化業務則將轉售給更加專業的企業,合作開展業務運營。用戶對于業務的質量和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樣虛擬運營商就應運而生。
虛擬運營商存在的意義
傳統運營商的需要
虛擬運營商通過“短時間、小規模、高強度”補貼獲取用戶的過程,只是等效于運營商之間互相掀起短期營銷對攻,運營商之間的用戶增減是互相抵消的,而虛擬運營商的補貼其實是在補貼基礎運營商的營銷費用,同時還促發了用戶需求彈性,運營商實際上在雙重受益。有虛擬運營商打價格戰,運營商應該熱烈歡迎,外部資本樂于補貼,對電信業是有利的。
虛擬運營商有助于市場份額均衡,緩解行業內部問題。份額弱勢的運營商,只要能快速提高市場份額(加快用戶和收入增速),經營就可加速循環,就是對盈利的大貢獻,其他利益的得失都是次要的,這些運營商更積極地扶持虛擬運營商。運營商放手發動虛擬運營商,讓更彪悍的虛擬運營商幫助進攻競爭對手。
從某些方面講,虛擬運營商的出現分享了傳統運營商的一部分經營利益,但兩者更多的關系是合作的關系,正是虛擬運營商將傳統運營商從不利于它們開展競爭的市場困境中解放了出來。由于電信業的固定成本大于變動成本,只有實現規模運營,才能獲得效益,通信企業必須在業務推廣和業務營銷上下很大功夫。但是如此眾多種類的業務單純依靠電信運營商進行市場推廣,將大大降低服務的普及速度和質量,尋找一個適當的合作伙伴進行分工合作顯得非常必要。
市場的需要
虛擬運營商進入市場,對資費進一步合理化將發揮一定的作用,但這個作用也是有限的。虛擬運營商更大的發展空間,或者說價值在于創新,通過將現有業務和通信服務進行設計組合,推出新的技術、業務和商業模式,比如在同等資費情況下讓用戶獲得更多的產品,更多個性化服務,以此贏得市場信賴。
虛擬運營商是分工細化的產物,它們不必向用戶提供各種服務,也無需為普遍服務付出高昂的代價,這樣就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將服務定位于某一范圍內的細分市場。因而虛擬運營商對用戶的需求有更好的理解,能夠針對特定的用戶群采取不同的運營策略,充分滿足市場需求和發掘市場潛力,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和進步。
通信產業整體發展的需要
隨著民營企業進入電信市場,電信市場主體增多了,競爭也更有活力。虛擬運營商的確有助于通訊市場的進一步市場化。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電信市場中三家國企仍處于主導地位,新進入的虛擬運營商,只是拿到部分資源來開發業務,和傳統的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各自優勢、特點不同,應當是合作雙贏的關系,而不是互相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