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就像是我國三大運營商的代理,他們從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那里代理出來一部分通訊網絡業務,然后通過自己的計費系統、客服號、營銷、管理體系賣給消費者
電信:1700、1701、1702、162
移動:1703、1705、1706、165
聯通:1704、1707、1708、1709、171、167
簡單概括可以說:170、171、162、167、165開頭的手機號,就屬于虛擬運營商運營的手機號!
1、渠道類:此類企業的原業務與電信行業關系密切,與基礎運營商建立了深厚的合作關系,消費者資源豐富,他們在零售現有的業務資源適合虛擬運營商。
2、電商類:從事虛擬運營商業務,會幫助他們獲得移動平臺的入口,完善電商企業的O2O系統。
3、終端類:這些智能終端廠商可以通過虛擬運營商轉型,從只提供硬件到軟硬件一體化,延伸企業的生產價值鏈。
4、金融類:對于這類企業來說,虛擬運營商業務的發展更有利于他們發展基于移動設備的在線支付和在線金融服務。
5、服務于特定行業用戶的行業公司:在各自領域內積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戶。
6、CP/SP類:可以說這些企業成為虛擬運營商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因為他們在成為MVNO之前一直在進行電信增值業務,使用手機活躍在移動互聯網,與基礎運營商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系。
虛擬運營商是如何產生的?
1、市場的需求
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離不開市場需求,虛擬運營商也是如此。自從通信服務出現以來,用戶的需求長期以來一直停留在簡單的基本通信服務上,如電話和電報服務,隨著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信息服務成為可能,由于通信費用的降低和經濟水平的提高,用戶的需求也在增加,市場不再滿足于簡單的通信服務,通信企業應該進一步提供更豐富的個性化服務。
虛擬運營商是細致分工的產物,他們不需要為用戶提供各種服務,也不需要為通用服務支付高昂的價格,這樣就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在一定范圍的細分市場中定位服務。因此,虛擬運營商能夠更好地了解用戶需求,針對特定的用戶群體采取不同的運營策略,充分滿足市場需求,挖掘市場潛力,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