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
虛擬運營商一般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在租用基礎通信資源之后,根據自身主營業務優勢對通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終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戶服務系統,向消費者提供通信服務。傳統電信運營商按一定的收益分配提成,把部分業務交給虛擬運營商去發展,在獲得收益的情況下緩解營銷成本壓力,同時節省出更多資源去發展自身核心業務。
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受通信技術進步、信息技術革命及經濟全球化雙重影響,世界的電信業經歷著快速的變化及成長,現發展為各國增長快、市場潛力大的產業之一。近年來,虛擬運營商迎來了許多發展機遇,對移動虛擬運營商模式的發展起到推動作用,引發了一場發展“新浪潮”。我國的電信行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政府優惠政策發展迅速,僅用二三十年的時間,就達到了發達國家經歷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軌跡,為的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做出了巨大貢獻。時至今日,的電信產業已然成長為一個技術先進、業務全面、覆蓋率廣、聯通世界的現代化電信網絡。但是,的電信產業是一個發展不成熟的基礎行業,伴隨著高速發展,自然壟斷的存在使得電信行業的內部競爭不夠活躍,服務質量每況愈下。這樣長期發展下去既不利于電信行業的穩步前進,也不利于消費者通信費用的降低,進而影響國民的生活質量。
從分布上看,虛擬運營商大多位于發達國家,其占比達到了77%,在發展家雖然過去五年增長速度達到200%,但是只占12%,且能夠持續經營的非常少。尤其值得我們注意是除此之外的第三種分類,就是“國際虛擬運營商”。這些虛擬運營商是沒有領土邊界的,他們主要的目標客戶是國際漫游者,其已經占據虛擬運營商市場11%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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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虛擬運營商除了在價格以外,能否通過技術創新、業務創新更好的服務細分需求用戶,能否通過商業模式創新,帶動某一行業發展,使得信息通信業更好的服務于整個社會的數字化進程。未來發展潛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