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回復:
您好。我部依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電信網編號計劃》等相關規定,根據基礎電信企業需求,為其核配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專用號段?;A電信企業應做好相應的數據開通工作,并根據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即虛擬運營商公司,以下簡稱轉售企業)的需求,合理分配碼號資源供其使用,確保碼號資源的有效利用。
關于您咨詢的轉售企業倒閉的相關問題,因相應移動轉售業務專用號段的使用權歸屬于基礎電信企業,當與基礎電信企業合作的轉售企業倒閉后,相關業務可由該基礎電信企業或該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的其他轉售企業承接,相應碼號資源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