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明代玉器被稱作“粗大明”
明代玉器“粗大明”的具體含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藝術特征。
明代玉器繼承了宋元玉器的藝術特征,總體風格趨于簡練、豪放、粗獷。
尤其是明代早期玉器,這種粗獷、稚拙的藝術風格非常突出。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在于,明早期天下初定、百廢待興,而玉器的發展必然同社會文化的發展休戚相關。
當時的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受元末明初連年戰爭的影響,正處于休養生息的恢復階段,因此玉器的發展也受到影響,基本只能繼承延續宋元玉器的藝術風格。
同時,在明早期的永樂年間,燕王朱棣經過“靖難之役”登基大統,隨后又將明朝首都由南京遷至北京。
因此明早期玉器更多地繼承了北方金元時期治玉工藝的粗獷風格,從而和南方蘇作的治玉工藝形成鮮明對比,終展現出與南方玉器細膩精巧迥然有別的雄魂豪邁的北方玉器風貌。
而明朝中葉這一情況發生了變化,隨著社會發展相對穩定,傳統文化更加發達,大量富有人文色彩的玉佩飾開始出現,明代玉器風格逐漸向纖巧細膩的方向發展。
到了明代晚期,隨著晚明時期商品經濟迅速發展,歷史上第二次收藏熱潮興起。
當時民間用玉需求巨大,從而直接促進了傳統治玉業的蓬勃興盛,這使得明晚期琢玉工藝產生了飛躍的發展。
晚明玉器風格趨于纖細繁縟,玉器題材多以吉祥圖案為主,大型玉質容器如執壺、瓶、爐、杯、盤等大量出現。
其次,原料特征。
明代玉器的另一個主要特征是玉石原料品質低下。
明代玉器所用和田玉質料一般,常以玉質不佳的和田玉據多,同時還出現了玉質發悶、玉色發灰的“石子玉”。同時明代岫巖玉等地方玉料得以充分使用。
造成明代玉料質量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玉石原料的匱乏,而這與明代特定歷史時期的國家政治形式有著直接的關系。
在明早期的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新疆地區的“東察合臺汗國”奉明朝為宗主國,而當時的明朝中央政府也在新疆哈密設置了行政機構。
但是到了明正德四年(1509年),東察合臺汗國因內亂四分五裂終滅亡,取而代之的是葉爾羌汗國。
隨著葉爾羌汗國的不斷強大,明朝失去了對新疆的控制。到了明嘉靖三年(1524年),明朝關閉了嘉峪關,從此與新疆再無聯系。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明代玉器的原料供給受到了極大制約,這導致有明一朝的大部分時間里,中原內地的和田玉料長期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而玉石原料的匱乏極大地限制了明代玉器的發展。
甚至在明朝中后期很長一段時間里,內地和田玉料的輸入居然完全依賴“走私”。
據史料記載:由于明朝中央政府不能對西域實行直接統治,明政府只得通過哈密王獲得和田玉。
當時和田玉料需要輾轉運輸才能到達內地,玉料經過各級官員的層層克扣和以次充好的“置換”,待運到北京時已基本“不堪用”。當時很多較好的玉料流落在民間,而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清代前期。
正是在這些歷史條件的制約下,明代玉器的藝術風格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終形成了粗獷、稚拙的時代特征。
今天我們能看到的明代玉器,無論是宮廷舊藏的明代皇家玉器,還是明代治玉大家的傳世精品,大多在玉料的使用上都較為局促,這也是造成明代玉器被冠以“粗大明”稱謂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明代作為一個上承宋元、下啟清民的重要歷史時期,其文化藝術發展非常發達。無論是文學、藝術還是傳統手工藝領域,明代均取得了空前絕后的偉大成就。
如果不是諸多歷史客觀因素的制約,相信明代玉器同樣會展現出更加輝煌的歷史風貌。
因此,當我們了解這些歷史背景之后,再去重新審視明代玉器,就會發現明代玉器的發展是在極其艱難的歷史條件下砥礪奮進。
在各種客觀因素長期制約的環境中,明代玉器并沒有放棄,而是拼盡全力“殺出一條血路”,從而形成了自己獨特而鮮明的時代特征。
明代玉器粗獷,但并不粗糙;明代玉器稚拙,但并不稚嫩,細細端詳品味之下,相對戰漢玉器的中規中矩和乾隆玉器的富麗堂皇,明代玉器更多了一些自然古樸的稚雅之氣。
這就好比博大精深的書法,既有行書狂草行云流水般的瀟灑,又有篆隸魏碑那種稚拙淳厚的古樸,每種藝術風格的存在都有其必然的內在原因,而這些藝術特征所展現的,正是古代不同歷史時期千姿百態的時代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