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反映,因為自己的一代身份證和二代身份證的號碼不一樣,致用一代身份證辦理的事項,因無法證明是本人而麻煩纏身。
市民王先生到市區一家銀行辦理銀行卡賬單明細業務,可當他將身份證及銀行卡交給銀行工作人員時,對方卻告訴他,銀行卡是用之前的一代身份證辦理的,因為二代身份證上面的號碼與一代身份證號碼不同,需要到派出所出具一份證明。
隨后,王先生又來到派出所,可民警卻告訴他,他的二代身份證是由一代身份證自然升級而成的,不需要出具“我就是我”的證明。這可把王先生搞糊涂了,之后,他又回到銀行,后與工作人員一番解釋,才拿到自己的賬單明細。
與王先生有著相似遭遇的還有一位市民周女士,周女士稱,多年前自己用一代身份證買的保險,現在已經可以享受分紅,但就因為自己的一代身份證與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被卡住,需要派出所開一份證明,證明一代身份證與二代身份證是同一個人。但因周女士的二代身份證并非一代身份證自然升級而成,而她本人又無法提供一代身份證的相關證明,雖往轄區派出所跑了多趟卻無法證明“我就是我”。
王先生稱,他的情況比較特殊,自己的一代身份證過渡到二代身份證不是自然升級,號碼差別比較大。一代身份證號碼有15位,二代身份證號碼有18位,區別是二代身份證上的年份由原來一代身份證的兩位變成了四位,末尾加了校驗碼,也就是如果你是“1958”年出生的,一代身份證上只有“58”兩個數字,二代身份證多了“19”兩個數字。
然而,王先生于十多年前從蒙城縣遷入譙城區,因地址的變更,導致一、二代身份證上的前幾位數字也不一致。王先生曾用他的一代身份證買了一套房產,現想賣出,但由于身份證信息不一致,房產部門表示,對于他的情況,必須出具公安機關的證明才能進行交易。
王先生稱,他去轄區派出所開證明,可派出所要求他出示曾經用過這個一代身份證的證明,或出示一代身份證,“換證的時候,一代身份證上交了。”幸好他找到了曾用一代身份證辦理的其他證件,才從派出所拿到證明。
針對市民反映的一代身份證和二代身份證的號碼不一樣遭遇的麻煩事,市公安局戶籍科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一代身份證與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樣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自然升級而成,另外一種不是自然升級而成。
他介紹說,一代身份證與二代身份證號碼有15位和18位之分,一代身份證號碼是15位的,二代身份證由于年份的擴展(由兩位變為四位)和末尾加了校驗碼,就成了18位。這種變更是一種自然升級,這種情況不需要出具任何證明。
然而,對于另外一種不自然的升級必須要出具證明。
“有些因為人為原因輸入錯誤,有些因為重號導致等等,像這些人為或其他因素導致的號碼不一樣,是不自然升級,這種情況確實需要出具證明。”該工作人員說,這個證明需要當事人回到一代身份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找曾用記錄,或者當事人自己能夠出示相關證明,只有找到曾用記錄或相關證明,當地派出所才會出具一份情況說明。
針對這種事件的發生,則需要有關部門完善相關制度和體系,給予市民生活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