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寶馬任性車主為等靚號車牌,7月2日上午,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三大隊民警在昌西南收費站執勤時,查獲一輛因等好號牌而拖著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寶馬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進賢籍車主、駕駛員萬某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萬某的“B2”駕照因記滿12分還面臨降級。
該大隊秩序三中隊中隊長陳志光告訴記者,執勤民警查獲該車是7月2日上午十點左右,寶馬車主萬某系進賢人,他開著新買的寶馬車帶著家人來南昌游玩。據萬某自述,該車6月18日購買,為了選副數字比較好的牌照,所以還沒去上牌,自己覺得新買的車應該沒關系,也沒有辦理臨時號牌。
執勤民警對萬某批評教育后,按照規定對其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的處罰,萬某的“B2”駕照因記滿12分還面臨降級。
江西高速交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上路行駛的機動車一定要按照規定懸掛好機動車號牌,新買的車輛也必須按規定辦理并粘貼好臨時號牌才能上路行駛。對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以及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新車無臨時號牌上路行駛的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