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發改委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建議,提出兩種固定電話基本月租費的調整方案,讓廣大消費者隱約看到了調整固話月租費的一線曙光。近幾年來,民眾期盼取消固話月租費的呼聲從未間斷,但電信企業一貫我行我素的霸王姿態,令廣大消費者漸漸出現“維權疲勞”,信心受挫。此番是又一輪的口水戰,還是真能實現固話月租費調整,消費者心存疑慮。
此次,國家發改委提出,將“指導電信企業在現有基礎上,根據不同用戶的需求特點,制定更多的靈活的資費方案。 ”通話量不同,固話月租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有所差異,但依然是“有條件”的“降低或免除”,依然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九成多消費者對固話月租費不滿”“今年1月到7月,全國固定電話用戶累計減少997.4萬戶”……寧可流失大量用戶,月租費卻“一分也不能少”,電信企業如此“固執”的背后,是其作為壟斷行業“一家獨大”,擁有“我說咋就咋”的資本。地位失衡導致權力失衡,但凡壟斷行業的公共產品或服務價格,消費者除了忍氣吞聲乖乖掏錢,是沒有任何話語權的。
固話月租費到底該不該收?無論是“國際慣例說”“運營成本說”,還是“資源占用說”,統統是維護部門利益和壟斷利益的借口。比如“國際慣例說”,強調固話月租費是一項世界范圍內的通用資費政策,遵循國際慣例再“正當”不過了。那么在很多國家,收取固話月租費采取人性化、賺微利的原則,收取少量月租費,同時給予用戶豐厚補償。對此,我們怎么又不與國際接軌了呢?再如“運營成本說”,就算月租費是用來補償運營商的初建和維護成本,目前經營固定電話的平均成本已大幅下降,但固話月租費卻“十年如一日”,價格畸高。
歸根結底,巨額利潤是收取固話月租費的目的所在。統計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電信固話用戶為1.99億戶,以城市家庭20元月租費為標準計算,上半年月租費達238.8億元,占電信上半年營業額的23.3%。成本低、收益高,如此合算的買賣電信企業怎會不做?
取消固話月租費是大勢所趨,終要靠市場化解決。目前我國電信行業的壟斷性質決定了市場內部的競爭不夠充分,只有加快電信業開放的步伐,提高市場化程度,實現充分、有效競爭,徹底改變寡頭壟斷的失衡局面,才能“讓市場說了算”,讓消費者不再被宰割。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不能再“高高掛起”,須盡快出臺“給力”的改革措施。固話月租費改革不能一步到位不要緊,消費者怕的是“干打雷,不下雨”,是遙遙無期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