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可以闖紅燈要扣分嗎?
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公安部新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根據新交規,未懸掛車牌的機動車一律不準上路,新車要上路必須懸掛車牌或臨時車牌。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
記者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監控室了解到,使用臨時牌照上路,發生超速、闖紅燈、越線停車、未按規定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不在少數。據初步統計,6月16日至19日12時,在晉陽大道卡口東向西方向,通過交通電子監控拍錄到臨牌車輛超速行為5起。在城西大道鑫鋒村路口,在6月15日至19日12時,僅發生在車道上的臨牌車輛闖紅燈行為就達17起。
縣公安局有關人員介紹,按照《交通法》有關規定,新機動車在未取得正式號牌前,可持紙質臨時牌照上路行駛。正因為部分新機動車駕駛人存僥幸心理,故意不按規定擺放臨時牌照,導致交通電子監控無法識別,難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懸掛臨時號牌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旦駕駛人駕車逃逸,事故當事人及目擊者無法短時記錄該車輛真實號牌,即便交通電子監控拍攝到事故全過程,但在短時間內也不能確定車輛唯一性,給案件偵破帶來較大難度。
縣交警部門有關人員說,處罰的目的是預防、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希望廣大車主文明駕駛、安全駕駛,養成文明行車習慣。闖紅燈、超速等不良的駕駛行為都會形成習慣,這不僅僅是一個不良的開始,更為日后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隱患。車主不要以為臨時牌照就可以隨便違反交通規章,被交警發現,隨時都會處罰。
針對以上問題,縣公安部門也提出了幾點設想:一是在加強路面監管與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無牌無證、不按規定放置牌照車輛進行查處,消除駕駛人的僥幸心理;二是革新臨時號牌材質,如把紙質臨時牌照改成帶有反光漆的塑料材質,便于有效監管;三是嚴格審核正式號牌的申領,參照現有車輛年檢制度,在處理完臨時號牌的違章記錄后,再予以核發正式號牌,增強車主駕駛臨時車牌車輛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