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放置改為粘貼,由單張調整為兩張……從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正式實施,違規安裝臨時號牌將被公安機關處罰。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新規實施兩個多月來,超過九成的車主仍在沿用臨時車號牌的安裝舊習,操作臺上、工具箱內,都成了臨時車號牌的“容身之處”。
3月9日上午,一輛嶄新的黑色轎車行至金水路金橋賓館附近時被交巡警一大隊民警攔下,司機一臉茫然地看著民警:“我沒有違法呀?”對此,民警指了指“歪躺”在其轎車前擋風玻璃下的一張臨時車號牌,這更讓司機不解,因為這張臨時車號牌雖然9日到期,但并未過期。
“(號牌)安裝方式不正確。”民警向司機解釋說,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規定,臨時車號牌的安裝方式由原來的“放置”調整為“粘貼”,因此,像該司機這樣將臨時車號牌隨意放置的做法已經不允許。說著,民警找來雙面膠,將臨時車號牌粘貼在規定位置。
記者隨后在農業路、金水路等多個路段觀察發現,超過九成的新車都沒有按新規粘貼臨時車號牌,個別車主甚至將號牌“丟”進了工具箱,遇到盤查才想起來翻出。除此之外,號牌缺失、超期的情況同樣存在。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新規實施兩個多月來,依然未能為廣大車主接受?采訪中,一些車主抱怨說,雖然新規已實施兩個多月,但他們對于新規中調整的內容并不知曉,“臨時車號牌都是購車時從4S店領取的,當時工作人員并沒有告知號牌的安裝方式,咱為了圖省事,就隨意放車上了。”剛剛成為有車族的李明說。
對此說法,警方給出了不同意見。“臨時車號牌使用不規范的現狀,固然與宣傳力度不夠有關,但更主要的,恐怕還在于車主個人。”民警說,雖然臨時車號牌使用期限較短,但給車主帶來的便利不可小覷,不少車主認為臨時號牌難以辨認,就放縱自己的駕駛行為,導致新車闖紅燈、闖“電子眼”的現象非常普遍。此外,發生事故后,“不顯眼”的臨時車號牌也能方便司機逃離現場,加大了查處的難度,因此,公安部才組織專家對機動車號牌的使用標準進行了修訂。
據民警介紹,依據修訂后的新標準,載客汽車的臨時車號牌由一張調整為兩張,汽車上路行駛時,需要將兩張號牌同時粘貼在車的前后擋風玻璃上。對于其他類型車輛,由于受安裝條件限制,臨時車號牌仍為一張,應粘貼在車內前擋風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視線的位置。
“按照規定,隨意放置、使用單張號牌等行為,將被視作不按規定安裝號牌進行處罰。”民警說,車主不按規定安裝號牌,將被處200元罰款、扣6分。
但同時,也有車主提出,由于當前臨時車號牌多在4S店申領,如果購車時對方“克扣”了一張臨時號牌,車主豈不是要無辜受罰?對此,民警解釋說,鑒于當前臨時車號牌委托4S店發放的現狀,4S店在車主購車時,有義務向其講明臨時車號牌的安裝規定,如果故意“克扣”車主號牌,車主可向車管部門投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