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車號牌已拿到手,卻不按規定安裝,結果換來扣車、扣分及罰款的處罰。
近日,縣公安局陳嶼交警中隊在陳嶼隧道口設卡檢查時,發現疾駛而來的一輛“奔馳”轎車沒有車號牌。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并發現該車的臨時車號牌有效期已超期近1個月。
“為什么不懸掛車號牌?”民警問駕駛員李某。
“車號牌領了后就放在家里,平時太忙了,就忘了安裝。”李某如此答復。
可當民警打開“奔馳”車的后備箱時,發現該車的車號牌原封未動地放在里面。見謊言被戳穿,李某才低頭不語。
交警提醒新車車主,車號牌領取后一定要及時按規定安裝,切不可存在僥幸心理。根據公安部新修訂的駕駛員
記分辦法,像李某這種違法行為,除了要罰款200元,還要一次被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