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車牌保留規定來了。
深圳車輛的牌照可以保留6個月,車在賣了以后會得到一個機動車受理憑證,上面的流水號有效期是6個月,6個月到期后牌照作廢,在6個月期間內可以登陸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更新指標,即可再延期6個月。也就是說車賣了之后可以保留長1年時間。(流水單6個月+更新指標后獲得6個月更新指標)
原車牌照在車輛交易之后的兩年時間內,該號碼是不會進入號碼池,這需要機動車號牌號碼在原車主名下使用1年(含1年)以上,并且所涉及的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辦理轉移登記、注銷或者遷出后車牌會系統自動保留兩年。新措施也取消了機動車牌照使用年限的規定,曾經要使用三年以上才能申請保留號碼,現在不需要了。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