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車牌”并非走不出話題陷阱,只要交管部門將工作做細,將規則制定得科學合理,完全可以作出更人性、合理的制度性設計和安排
近日,河南省公安交警總隊對外公布了《河南省機動車自編自選號牌管理暫行規定》,宣布目前河南省已有14個省轄市的居民可自編自選車輛號牌。據悉,為保證公平,選車牌過程中不僅不得指定、拍賣和預留,而且當地交管部門已將數百個專有名詞以及像TMD、WTO、BMW等一些不健康、不嚴肅或侵權的字母縮寫屏蔽掉(10月29日《河南日報》)。
和此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明明看到諸如SB、WC等車牌號段也堅持不跳號,結果使得前來辦理牌照的人急劇減少的行為相比,河南省交通管理部門推出的這一老百姓可“自編自選車牌”的舉措,不僅尊重了人們的選擇,而且也以一種更為細致、具體的工作,充分滿足了社會的實際需求,彰顯了一種難能可貴的政府責任意識,值得肯定。
近年來
車牌號碼問題儼然是一個熱門話題,時不時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只不過這似乎是一個話題陷阱,不管有關部門怎么做,都會有人“說三道四”。比如此前,海南取消尾號為4的車牌,立即被人說成是在刻意迎合社會迷信心理,政府部門在帶頭搞迷信;而對于某些車主拒絕要尾號為4的車牌,相關部門又不給其更換的現象,又會有評論說這是管理部門不人性,機械、僵硬管理的表現。以至于如今很多交通管理部門都有些左右為難、不知所措。從目前各方面的情況來看,在對待車牌發放這個問題,無論是對一些社會輿論,還是對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門而言,確實需要澄清一些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對于車牌發放這個問題,有關部門其實完全可以放開一些,尊重和滿足正常的社會心理需求,尊重基本的社會世俗人情,盡可能避免或繞開那些不招人喜歡、讓人容易鬧出笑話的號碼,以更加人性化、個性化的管理服務滿足多元的社會需求。要知道,作為一種社會治理方式,法治從來就不排斥世俗的民情民風。很多時候,法治都需要和正常的社會世俗人情保持一定的關系,尊重和滿足基本的社會心理需求。那些無視世俗人情的執法管理行為,不僅本身難以讓人認同,而且也容易引發一些新的社會矛盾。
實際上,此前北京就曾推出過相對較為人性的“二零零二”式個性化車牌,被叫停就是因為相關措施不到位,準備不充分造成的。看來,“人性化車牌”并非走不出話題陷阱,只要交管部門將工作做細,將規則制定得科學合理,完全可以作出更人性、合理的制度性設計和安排,更多承擔起相應的政府責任和義務,充分服務社會大眾,滿足人們對公共產品的現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