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小伙子因為平時花錢大手大腳,欠了20多萬元的賬戶,奈何賬務無法償還,天天被追著還債,有一天無意中看到朋友圈轉發販賣的手機靚號,他靈機一動,騙了20多萬用于還債,終也觸犯了刑法,被判了行。
小王今年28歲,曾在某通訊公司上班,作為一個90后, 小王和很多年輕人一樣,喜歡玩當下流行的網絡游戲,在游戲中,認識了廈門的小李, 兩人還互相加了好友,互動頻繁。
有一天,小李看到小王在朋友圈轉發了一則賣手機靚號的消息,小李看中了1XXX9999999的手機號碼。兩人本身有微信好友,當時小李就聯系小王就詢問了靚號的價格。
小王問了賣號碼的人,得知這個號碼至少要60萬左右,而且還沒有商量的余地。而小王卻對小李說這個號碼只要20多萬,因為小李一直想換一個靚號, 奈何碰到喜歡的總是價格很高,無奈放棄,發現小王這個號碼才20多萬,頗為心動。當時就給小王微信轉了1萬的定金。
小王并沒有打算賣這個號碼,只想騙點錢補自己的欠款。后來再小王的一再要求下,小李把全款也給了小王, 并且為了表示感謝,還一并給小王買了一個新手機。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過了許久, 小李遲遲等不到準確的過戶日期, 小王也以各種理由搪塞。小李感覺到事情的不對, 他撥通了他付款的那個電話號碼,發現已經有人再使用, 機主告訴他, 這個號碼是前陣子自己買到的。這時候小李意識到受騙,找小王對峙,后知道小王因為欠款而騙他錢,小李終無奈報警, 小王也隨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后來, 小王的家人向小李償還了他所轉給小王的所有款項,小李表示諒解。
后法院審理認為,小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小王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自愿接受處罰,已全部退贓,可以減輕處罰。后小王也被判了1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