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天富注册」平台登陆
当前日期时间
公司:天富注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400-822-5216
联系人:张骏捷
网址:www.xazmhbgc.com
邮 箱:7535077@qq.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天富新能源科技
17娱乐-在线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10-18 02:34    文字:【】【】【

  17娱乐-在线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新能源开发与利用,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六合区农村沼气经过了“两落三起”的发展历程。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出现了发展沼气的热潮,建设了4400多处,但很短时间后多数沼气池就报废了。70年代末期,又掀起了发展沼气热潮,但多数未能持久运行。“两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至2005年底沼气保有量仅为7000处。“两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技术服务跟不上,农民欠缺建池施工和日常管理技术,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大量病池报废,综合效益难以发挥,资金浪费严重。2006年至今,各级政府把农村新能源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加大了财政投入,农村新能源建设的领域也得到了扩展,不仅加快了户用沼气池建设步伐,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也迅速发展。2006—2011年我区共兴建户用沼气池8000多处,沼气工程42处(其中500m3 3处,300m3 2处),秸秆气化工程2处,总投入3439.4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入1578万元,市级配套503.3万元,区级配套174.5万元,农户和企业自筹资金1183.68万元。目前户用沼气池推广的池型是大出料口水压式和强回流沼气池,强调“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该池型密闭性能好,产气量高,出料方便。截止目前,户用沼气池累计推广18000处,已报废3000处,可用15000处,占总农户的10%左右,主要分布在金牛湖、马集、冶山等北部街镇;各类大中小型沼气工程近42处;秸秆气化工程2处;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池近20处;太阳能热水器80000多台,已在城乡全面普及。

  我区严格按照《南京市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建设规范,按照统一标准、专业施工、统一操作规程组织建设。在质量管理上,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建设标准,坚持技术标准,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坚持招投标制度。在项目程序上,实行做到“三公开一公布”,“三公开”即要公开省市有关扶持政策、建设计划任务、资金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项目自愿建设单位或农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及分配办法;“一公布”就是网上公布用户档案、项目村电话、各级管理部门电话。同时,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管理制度,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保证金制度,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培训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江苏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立专帐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并实行项目资金财政报账制。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同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项目的初步验收,出具由区县农村清洁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施工企业四方共同签字的工程竣工现场验收报告。区内现有农村能源施工企业1个,资质为三级,持证技工近50人,承担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300m3以下)等建设任务。300m3以上的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按照省市要求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今年共招投标沼气工程3个。我区多次被省农委评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先进集体。

  我区在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速度上还显得不够快。纵向上看有进步,横向上看和江宁、浦口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建设数量显得不足,秸秆气化工程数量也仅有一处。二是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农村沼气服务方面,故障维修不及时,配件供应跟不上,脱硫装置较少进行再生和更换,进出料装备缺乏,大多数沼气农户不掌握综合利用技术,有的沼气池运行了多年,竟没有进行过一次大换料,影响了正常产气,有的农户不按规程操作,换料时不关闭阀门,导致净化器被烧坏,有的农户缺乏安全知识,擅自开盖维修,个别地区导致了事故,沼渣、沼液等优质肥料得不到合理利用,效益打了折扣。三是近两年生猪价格波动较大,发病率高,部分农户和养殖场饲养量下降,造成发酵源不足,产气量下降,甚至不能正常使用。

  发展农村新能源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状况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提高生活质量,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利于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经济繁荣的新农村。如近年来推广的“猪—沼—果(粮、菜)”能源生态经济模式,就是把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把养殖业所产生的废弃物转换成可再生能源沼气和有机肥,既解决了农村燃料问题,又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改善了农产品品质,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要向领导宣传,发展农村能源,对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用能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优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可以把农村的“三废”(秸秆、粪便、垃圾)变成“三料”(燃料、饲料、肥料),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二要向广大农民宣传,一户农民建一只8m3的沼气池,年产沼气350m3左右,一般可解决10个月的做饭、烧水、照明的用能需求。还可提供有机肥料约20t,节柴2000kg以上,户均节支增收1000元左右。三要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农村新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

  发展农村新能源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要积极争取利用国债和省市项目资金的支持,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配套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配套,同时拓宽投资渠道,引进民营资本投资该领域,同时收取项目保证金后作为工程款,保证自筹资金全部到位。这样才能加快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的建设步伐。此外,要安排好工作经费,保障全区清洁能源建设正常有序开展。

  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方便农民群众为出发点,将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沼气发展协调推进。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省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区服务站为支撑、镇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体系,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巩固沼气建设成果。同时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除采用协会领办、个人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外,鼓励发展股份制沼气服务公司和民营沼气服务队伍,形成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的沼气服务体系。对各类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站内部要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参加省市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要先进行环境评价,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作为前置条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准备好必备的资金,积极申报国家及省市项目,通过沼气工程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沼气作能源或发电,沼渣沼液作优质的有机肥料。项目实施行过程中,在规划、用地等方面要给予扶持。对现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各级政府要责令限期完成污染治理工作,奶牛养殖必须规划好区域,全部进养殖小区,以便集中处理粪便。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对于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问题也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目前众多的人口给我国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污染,能源的浪费也使我国的能源状况出现了危机,下面我们就对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作以分析。

  我国人口众多,而可利用土地面积却在急速的下降。在一些地区因为沙化、建房用地、土地荒芜等,我国平均下来每年都要减少将近五百万亩的可用地。可耕地逐渐减少,但是所需要的粮食还要增加,所以就出现了在耕地中出现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的过分使用,不仅破坏了土壤特有的微生物结构,使耕地土壤的质量急剧下降,还给环境带来的很大影响。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步入小康阶段,并且在教育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还会有整体知识水平不高的一些农村乡镇。由于发展急迫,而且专业性的技术不到位、设备不完善、环境保护意识也不强,在乡镇建立工厂的同时,造成了地方性的环境严重破坏问题。例如,一个造纸厂污水排放污染了一条河;皮革厂的建立严重污染了地方的空气;个别地区还会出现冶炼把大片空地搞得寸草不生的现象。由于我国的监督制度目前还不能每个地方都会做到位,就造成了这些地方环境一直处于严重污染状态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能源还是以煤为主的,在工业中和民用中的煤的用量都是很大的。在短期内把煤改为其他燃料还不是很现实,燃煤对我们环境造成的污染还是要持续。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偏远地方还砍伐树木作为燃料,不仅仅对环境造成了破坏,还对我国生态循环造成了很大破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即是我国目前对污水处理的体系建立的还不够完备,国家还不能提供对我国污水完全处理的资金用量。我国工业生产污水加上人们的日常生活污水,据相关专家估计每年要拿出几十亿才能对这些污水做到较为合理的处理,目前我国还没有这个实力。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虽然有能源含量很丰富,但是平均到个人的量却是少得可怜,而且还有各地能源分布不均匀、使用效率普遍不高、受污染相当严重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不完全是技术的不够完备,还可能是因为管理体制的不科学以及我国经济体系不够完备等等原因。在专业技术方面对新资源的开发还没用制定出较为完善的制度,如此一来就对新能源的开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目前我国能源的利用对外的依存含量日渐增高已经成为了一个公认的事实,最近海关公布的相关数据有一次提醒了我国市场,随着当下我国从海外进口能源的含量逐渐地增加,从而使我国能源的对外依存含量也迅速升高。相关科研专家认为,伴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的产量和人均耗能量已经十分不对称,日后煤、油、天然气从海外进口的趋势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我国能源对外依存量的上升也在继续着。这样的能源发展趋势。对我国经济以及国防各方面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就目前世界能源逐渐减少的趋势来看,这些生活能源终有一天会用完,所以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珍惜这些可利用的能源,做到合理科学的利用,不浪费。最重要的还是努力开发新的可利用能源,代替目前逐渐减少的能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能源问题。

  在对“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然而也暴露了很多不容易发现的问题。为了从本质上加强我国新能源开发的发展力度和推动新能源发展的变革,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环保、经济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能源发展新体系,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希望会对我国的新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所帮助。

  目前,由于政府的职能变换不是很到位,重视相关项目的发展,从而忽略了相对应的规划问题。能源发展规划和现实中能源的开发相差太大,规划不仅落后而且还没有相关的约束管理,致使能源开发过程中发展无序化、资源浪费现状很严重。新能源的开发面临难并网、难调峰、难消纳等现实问题。所装设备多但是发电量却很少、运转速度很快但是产生效益却不容乐观,有些地区没有资源开发的条件,但是也盲目的跟随别的地区构建能源开发基地。因此我们在对新能源的来发进行发展规划时,要从战略全局的统一、科学、长远的的角度出发,对战略决策的约束力度和严肃性要加以强化。

  在进行规划时首先我们需要解决的是电源和相关的电网配套的问题,要对相关项目发展的有效性做到保障,必须送的出去。其次,要对新能源的发展和传统能源的科学环保的利用之间的关系做到合理的处理。同时要把新能源的开发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做到合理调整,对发展的分布形式、和新能源的就地消纳给予鼓励。最后我们要学会因地制宜,对新能源开发产地要做到科学有效的利用,对于一些偏远地区交通不发达不利用运输,无法进行就地消纳的,我们要做到合理的缓解,从而避免对新能源的开发带来不必要的浪费。还有就是地方性的能源发展规划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划要求进行。

  针对我们开发所要利用的资源和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节能排减的开发原则,加强对一些耗能高、排放高、效率低的能源开发技术的有效改造力度。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能源发展合同化的管理理念,从而对通过拉闸限电这类的行政方式推行节能减排的方式做到有效的避免。我们还要结合东西方的科学寂静发展水平与环境容纳量,对节能减排的指标做到有效安排,坚决避免一刀切的方式。

  对新能源的开发最关键在其技术上。近年来,虽然我国对新能源的开发也有较为多的研究,但是我们却始终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在新能源的开发上核心技术及其设备我们还是在依靠海外进口。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要根据新能源发展要求对相关的科学发展体系做到更加的完善,从而加强能源开发的基础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攻克。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要增加相对应的科研的资金投入和政府对新能源开发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新能源开发的标准,坚强能源开发的监督和检测力度。在遵循市场服务机制的前提下,吸引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新能源的开发,增加企业自觉投入的税收优惠,从而对新能源相关科研成果的研究做到有效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行业发展对电力能源的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电力新能源的研究与社会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就我国目前电力新能源的发展来看,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方面和阻碍因素。探究我国电力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分析我国电力新能源的发展现状,提出合理性的电力新能源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电力作为能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能源保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目前的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对我国的电力新能源体系进行重组,促进电力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来说,电力新能源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从电网发展规模上看,各种电力新能源电网数量比较少,规模偏小。只有提供发达的电网技术支持和并网的政策支持,电力新能源的技术才能更好的发展。另外只有提供更高的电网电压,电力新能源产能电力才能更远的发展。

  (二)我国目前的风力发电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风力发电的能力和规模也不断提高,随着风力发电规模的扩大,随之出现的是系统调峰调频的问题,现在我国的系统调峰调频主要依靠煤电,电力新能源的出现对电力系统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系统调峰调频的能力和模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太阳能作为一种电力新能源形式,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太阳能作为电力新能源,没有被广大社会人士认识和重视,新能源的核心技术被国外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太阳能发展只是为国外企业代工。

  电力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有这巨大的发展前景,电力新能源的出现不但可以为工业产业提供巨大的动力支持,也会为环境生态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发展电力新能源对于保护生态、改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的能源需求量一直都处于世界前列,能源需求在最近几年也都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能源结构也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电力新能源作为新兴的能源供给方式,虽然目前不是主流的供给方式,但是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电力新能源在今后有可能成为我国能源供给的主要方式,也可以有效的缓解我国旧的能源模式供应紧张的状态。

  目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石化能源为主,石化能源在利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电力新能源的发展,不但可以减少这些废弃物质的排放,也可以减少石化产品的开采量,减少大气污染的程度。

  目前我国北方地区主要以煤炭等取暖,会造成环境污染和雾霾天气。在所有的污染物源头中,电力生产时主要的原因[1]。通过电力新能源的发展,可以极大的满足社会的电力需求,也可以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出现[2]。电力新能源已经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将成为我国经济出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针对目前我国在新能源开发以及利用方面的构思以及设想,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了几条发展我国电力新能源的战略。

  (一)开发燃煤发电技术。今后我国在发展燃煤发电技术方面应该努力做到主要以高效低排为核心,严格的按照我国的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规章制度进行,同时努力学习国外先进的燃煤发电技术,在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进而提升本国燃煤发电技术。

  (二)大力发展水电。水力发电也是我国发展新能源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在实际的水电发展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水电工程建设以及水库移民、周围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因素。在对这些因素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发展水电,才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3]。

  (三)大力发展核电。根据中国现有的核电技术,想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核电产业,要求必须达到规模化应用,保证核电的正常持续运行[4]。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核电科技和产业体系,强化大量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完善科技与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从而提高我国核电开发以及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就我国现状来看,能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制约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尽管我国在开展电力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做出了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实际的电力新能源开发利用中,还是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注意。为此,我国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研究电力新能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创新电力新能源开发利用策略,为我们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1]蒋坤云.论电力新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02).

  [2]连矗杰,王璐.新时期我国电力新能源产业发展对策分析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3(11).

  所谓的低碳经济就是指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采用较高的附加值、较低的排放量、较低的污染度、较低的消耗量为基础的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在实践的过程中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它是相对于传统的高能耗、低产出、高排放的市场经济模式而提出的。在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在提高经济增长的前提下降低国家总体碳排放量,就是所谓的低碳发展。这里所说的低碳经济并不是意味着碳排放量值为零。所以,在判定一个国家是否属于低碳经济,一般状况下都是从碳排放量、能耗以及经济产出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衡量的。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中,基本上是通过不断地投入资源来提高产量、增加财富、提高人们整体的生活水平,这种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往往是把牺牲环境作为主要的代价。

  所谓的新能源就是非传统矿石能源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能源形式。这种能源在来源上基本上都具备着可再生性能和低污染的实用性本质。在现阶段的新能源的使用上,人们对于风力发电能源、太阳能光伏与光热能源、生物质能发电能源以及潮汐能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收获,基本上具备了产业化的条件。这些新能源与传统的不可在资源相比有很大的优势。新能源相对于传统的能源有以下几种特点:能量密度低、高度分散的性能,资源丰富、清洁干净、无损害性污染物排放等性能。但是,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难度。

  在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新能源与低碳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二者起着共同发展的作用。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以及新能源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高相关的技术以应用于开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传统的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率。这些能源不但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发展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还可以有效地控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碳含量的排放要求,改变环境。也就是说,低碳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框架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可以促进高能效的科学技术、节约型的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实际应用,这在整体上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二者都对提高社会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低碳经济概念下的新能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种类:第一种是包括风力发电、核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以及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板块。第二种是以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半导体照明节能以及清洁煤利用板块等能源为主的节能减排板块。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有效地利用新能源提高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以及社会的稳定,要加快构建一个安全、绿色、高效的新能源开发系统。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明确新资源的开发重点,优化新能源的组织结构,要把开发洁净技术以及替代能源作为低碳经济中的重点目标。首先,要把中国的新型资源开发作为主要的发展基地,把清洁型的低碳能源作为新能源的主要开发重点,保持石油的开采比例,提高对天然气能源的开发比例,全面控制能源的消费总量,运用一些多元化的辅助资源等措施来全面完善能源开发体系,建立一个稳定的能源储备应急计划。其次,制定一个传统资源的节能意识,对企业推行清洁型的高效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效能,减少企业对于煤炭能源的使用比例,不断推进新型能源结构的优化。最后,要提高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关的可再生资源的大规模利用程度,不断地倡导水电、太阳能、风电以及天然气等能源的使用,推进对核电以及水电站的建设系统的发展与重视。

  在低碳经济体系中要想全面提高新型能源的发展,首先,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保障新型能源的发展规划以及发展转型等。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时候,要根据能源的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结合相关的能源监督管理部门,理顺能源相关主体权益关系,完善相关的能源定价机制,在根本上有效提高能源的监督管理水平,全面促进能源的各种应用措施。只有这样,才可以为低碳经济的发展与新型能源的开发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其次,要提高对能源研究发展技术的重视,提高相关的技术应用,发挥能源高科技术开发技术的带领作用。要支持和重视在新型能源中的科学技术的自我研发,加强对智能电网、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以及核聚变能开发等核心技术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新型能源中减少碳含量的水平,逐步构建一个在全球低碳能源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性的技术优势。

  首先,在新能源的开发过程中我们要利用我国在政权管理体系以及市场规划中的本土优势,开拓一个全新的能源市场。例如,在城市建设中全面的使用太阳能、风能以及地热能等清洁型能源技术,从根本上提高低碳新能源覆盖率,提高使用率,不断拓展新能源应用产业链市场。其次,要对新能源的开发研究进行政府的统筹规划,根据区域产业的发展布局,有效落实各种新型节能措施。政府部门要根据宏观的统筹来打造一个新型能源的产业布局。例如,政府部门统筹我国北方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系统以及南方的分散式采暖空调技术,西南部的水电以及天然气新能源的开发以及东中部地区的核电能源发展,提高对沿海地区的风电、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推广应用,促进内陆以及海上的风电能源开发等。同时也要提高国际合作,促进新能源的国际化发展。在现阶段的全球经济发展下,中国的新能源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不断提高国际合作,利用国外先进的新能源开发技术来提高国内技术整体研发创新水平,同时也要把国内的新能源开发技术推向世界,提高新能源的国家发展水平。

  低碳经济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是极其辽阔的。我们在同时发展低碳经济与新能源的应用上,要正确分析、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全面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构建一个合理、科学的新能源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新能源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增强多层次、全方位的新能源开发体系。只有这样,才可以全面促进新能源与低碳经济的共同发展。

  [2] 杜涛.低碳经济环境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J].地球,2013(8).

  关键词:新能源;新技术;汽车企业;氢动力;电力驱动系统;燃料电池 文献标识码:A

  对于每一个行业来说,创新都是其发展的根本,对于汽车企业来说同样如此,随着我国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渐加剧,汽车行业也在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成本的增加以及能源的过度消耗等都对我国的企业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挑战。因此,想要实现企业的高效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技术支持,需要不断对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利用进行开发和研究,降低汽车企业的生产成本,通过新技术和新能源为汽车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本文对当前我国汽车企业发展中的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实施策略进行了简单的研究。

  第一,氢动力。这一新能源的应用主要是在宝马和本田两个汽车企业中。对于宝马汽车企业,其在发展氢动力的过程中为汽车设计了一套高端的绝热储气系统,其通过多层的复合材料应用将储气系统设计成一个中空的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避免外界温度的影响,降低储气系统使用过程中温度升高可能造成的爆炸等危险事故,通过该技术的应用能够将氢气使用在汽车的动力系统中,为汽车运行提供充足的动能,且氢气在燃烧的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几乎不存在,对当前的大气污染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改善措施。

  第二,电力驱动系统使用。对于该系统,其主要是将传统的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改为电动机,通过该动力系统的使用将传统的不可再生能源应用变为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有效地降低了汽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排放。在该技术的应用中,其所产生的输出扭矩相对于燃料系统来说更强,在当前已经具有了非常广泛的市场。然而该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项非常严重的限制,那就是电能的储存往往很难满足电动汽车的长时间运行,由于相应的电能储藏设备开发一直没有太大进展,导致该技术的应用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第三,燃料电池。这种技术主要是以氢气甲醇作为主要的燃料,在使用的过程中通过燃料的化学反应产生的电能为汽车的驱动系统提供充足的电能,这种新能源在使用的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是水分,对环境的污染很小,因此是当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新能源开发项目,对于这种新能源开发技术,其在提供动力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氢气和氧气在实践的化学反应,而不是能源的燃烧,不会出现有害气体的排放。此外,通过该技术能够实现能源的充分反应,提高了能量的转换效率,同内燃机相比,其对环境的污染更小,是当前比较流行的新能源之一。

  第一,混合动力技术。这一技术是当前比较成熟的汽车新技术,已经有一些汽车企业将其应用在具体的生产中,而其中比较著名的则是丰田企业,其将混合动力技术和环保理念进行了有效的融合,从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混合动力汽车,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在当前的汽车混合动力技术中,比较常见的是汽油机和电动机混合以及柴油机和电动机的混合两种形式,这两种混合动力技术主要应用在汽车的电动机和发电机上,是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混合动力技术。

  第二,复式内燃机。这种技术主要是对于发动机的点火方式进行了改善,像汽油机,其采用的点火方式是火花塞点火,而对于柴油机,其采用的则是活塞压燃方式,两种点火方式主要是根据燃料的燃点以及存在的形式,通过对应的点火方式能够对燃料进行更加充分的燃烧,提高了发动机的能源利用率。此外,通过两种点火技术的融合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汽车发动技术,那就是汽车压燃技术,这种技术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对燃烧时间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使燃料的燃烧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保证了汽车运行过程中的能源利用率。

  对于汽车企业来说,人员的管理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工作人员的能力进行有效的提高,使其能够更加积极的参与到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中,特别是对于压力较大的领导队伍,只有不断提高领导队伍的整体水平,保证领导队伍对整个技术开发部门的关心和帮助,才能使技术和能源开发人员全身心的投入到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为此,企业需要通过如下方法来对技术和能源开发员工进行培养:首先,对其进行良好的培训。通过技术培训使技术人员能够对最新的能源和技术发展形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还能使技术人员认清能源和技术的开发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其次,采用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机制来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有效的开发,为此可以通过绩效管理以及工程进度审核等方式来对技术人员进行意识的强化和能力的开发。

  对于汽车企业发展来说,员工的有效利用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对汽车企业内部机构进行科学的配置能够使企业的科研机构更加简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人员和资金的合理分配使企业的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避免在进行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过程中出现劳动力的重复投入,降低汽车企业的开发成本。在进行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时还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企业的研发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降低研发过程中的人员和材料的过度消耗,减少企业新能源和新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对研发过程中的成本进行预测和计划等活动,能够对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价值进行准确的估算,从而了解这种新能源或者新技术是否具有开发的必要性。对于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来说,领导阶层的管理力度和管理效果是决定研发成功的重要决定性因素。

  对于新能源和新技术项目,其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对该项目的未来生产效益等进行科学的判断,只有保证了项目的可行性,才能在这一基础上来进行技术方案的设计和研究。而在进行设计方案的设计和制作时,可以通过多个项目的设计和对比来选择最佳的运行方案,但对于设计项目的选择来说,其质量和成本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在进行实际的研究和设计过程中,需要通过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及时利用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通过技术应用来促进技术的开发。此外,通过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应用能够对其中存在的实际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发现,从而对其进行更加全面的改善。

  对于汽车企业来说,通过高效的技术开发设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是其最主要的目的,因此在进行汽车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将技术和能源的开发责任落实到每一位负责人身上,这样能够增强设计和开发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开发的过程中更加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和问题,为企业的发展赢得良好的口碑。此外,通过责任制度还能够将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有效调动,通过明确的责任来提高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开发人员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此外,还可以将开发新技术和新能源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材料损失同开发人员的收入进行挂钩,通过这种方法来对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有效提高,且通过该制度的执行,研发人员在开发新技术和新能源的过程中能够更加自觉地去提高技术的高效性,通过生产成本的节约来促进自身的发展。

  近年来,汽车行业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这给汽车企业的技术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各种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使得汽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对于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其中消耗的成本和设备非常大,这对汽车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一项非常大的成本支出,为此,如何提高汽车企业的新技术和新能源高效开发是当前汽车企业面临的重点问题。在进行新技术和新能源开发的过程中,很多的汽车企业采用的设备复杂程度较高且运行成本高昂,一些汽车企业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往往不会对企业的研发设备进行更新,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为了保证汽车企业的新技术和新能源开发能够不断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汽车企业需要尽快引进新的开发设备,并增强开发人员对设备的应用能力,将这些设备的价值进行充分的挖掘。此外,对于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更多的是考虑其未来对企业发展的价值,而对于开发成本的过量看重往往会导致汽车企业的开发能力受到较大的限制,为此在进行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时,重视成果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在进行汽车企业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如何使其快速地应用在生产中并得到市场的认可是久远的任务,因此,汽车企业在进行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对研发人员的重视,通过各种制度和激励手段增强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力度。该工作还需要研发人员具有勇于创新的精神,同时具有扎实的理论技术,因此,汽车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研发人员的技术培训,帮助其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

  智慧能源就是充分开发人类的智力和能力,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和制度变革,在能源开发利用、生产消费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融汇人类独有的智慧,建立和完善符合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能源技术和能源制度体系,从而呈现出的一种全新能源形式。简而言之,智慧能源就是指拥有自组织、自检查、自平衡、自优化等人类大脑功能,满足系统、安全、清洁和经济要求的能源形式。它的出现将改变当前集中的能源供给方式,将人们生活空间的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通过分布式的系统有效链接起来,不仅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清洁且无污染的便捷能源,同时也将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

  智慧能源的基础是科技。蒸汽机与内燃机的科技创新是工业文明的基础,智慧能源的发展,同样需要科技来支撑。核能、太阳风能、反物质能、泛能网等等我们正在利用、起步探索或仍未发现的能源,谁将是智慧能源的主角,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智慧能源必然建立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之上。

  智慧能源的保障是制度。智慧能源将带来新的能源格局,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能够鼓励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组织、倡导节约能源、促进国际合作的先进制度提供保障,确保智慧能源体系的稳定运行和快速发展。

  智慧能源的载体是能源。无论是开发利用技术,还是生产消费制度,我们研究的对象与载体始终都是能源,我们不懈探索的目的也是寻觅更加安全、充足、清洁的能源,使人类生活更加幸福快乐、商品服务更加物美价廉、活动范围更加宽广深远、生态环境更加宜居美好。

  1.1注重可持续发展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充分的意识到,我国的矿产资源相对比较贫瘠,只有高效的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才能够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这样的情况,采矿新模式要充分的注意到对于循环发展模式的吸取,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尽可能的避免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的毁灭性的开发。为了保证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矿产开发模式要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点,制定出循环发展新模式,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2促进采矿工程的技术转型发展随着现代采矿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采矿行业可以选择的采矿设备和采矿技术也开始呈现出多样化色彩。但是,我国的采矿技术和采矿设备的先进程度相比较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就需要在后续的采矿新模式的研究过程中,注重对于国外的先进技术的吸取和研究,并在应用的过程中,充分的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不断完善对于采矿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的规划好企业的采矿规模和数量,保证我国采矿行业的健康发展。

  1.3增加政策扶持力度针对我国大部分采矿企业存在的资金技术困难,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在进行对采矿企业的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也要充分的注重对于采矿企业的转型支持工作。例如,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鼓励相关的科研单位(各个高校的实验室和中科院的各个研究所)建立和采矿单位的合作关系,并对采矿企业提出的新型管理技术方法给予鼓励,让采矿企业充分的感受到来自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矿企业进行生产方式的变革。

  1.4注重新能源的开发在进行采矿新模式的研究过程中,还要充分的意识到,可以通过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减少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程度,为我国的采矿行业提供一个新的发展出路。通过开展新能源开发研究工作,不仅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使用,还可以在开发资源的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可能出现的资源浪费情况。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进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就需要相关的科研单位集中力量,进行新能源开发方式的研究,促进采矿效率的提升。截至目前为止,以风能开发、太阳能开发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发展,这也是我国采矿行业和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1.5注重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进行采矿生产的过程中,要充分的注意到采矿过程大部分是在地下进行的,这就需要高度的重视采矿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采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在采矿新模式中,要将采矿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对于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规采矿生产的企业,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严惩。与此同时,采矿企业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要为采矿生产过程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矿井下的生产环境进行实时监测,为采矿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保证。

  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183个国家的政府首脑签署了五个实现和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文件,其中《21世纪议程》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但是,《21世纪议程》并未直接对能源的使用提出明确的义务要求,而只是在交通通信部分的文本中提及需要更有效更环保地使用能源(注:《21世纪议程》第7.5段建议“在人类居住的地方促进可持续性能源和交通系统”。)。为了弥补这种缺憾,在事隔十年后的2002年9月4日,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通过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实施计划》(又称《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该实施计划规定了《21世纪议程》遗漏的能源建议,将能源政策作为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核心部分,各国同意采取联合行动“以充分增进人们获得可靠廉价能源服务的机会以及实现在2015年前使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为此,各国一致赞同以下六项优先性建议:①“加强使用可靠、廉价、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且无害环境的能源服务和资源”。这就要求加速研究氢燃料电池技术,广泛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或在山区建设适宜的小水电设施。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各国必须“加强地区和国家合作,包括通过能力建设、财政和技术援助支持各国的努力”。②“进一步使用现代生物技术”。此项目承认将现存的农业或林业废料用做能源财富的机会,使生物质利用商业化,并在农村地区加以使用。③“支持转向使用较洁净的液态和气态燃料,这种使用被视为更加无害环境,社会上可接受且成本效率较高”。④“为了实现第一个建议目标,制定国家能源政策和管理框架,以帮助创造能源部门所需的经济、社会和体制条件”。⑤“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以便实现上述目标并再次“特别注意农村和偏远地区”。⑥“加紧协助和促使贫穷人口获得上文所述的能源系统”(注:《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第8(a)(b)(c)(d)(e)(f)段,参见[澳]艾德里安·J·布拉德布鲁克、[美]理查德·L·奥汀格主编的《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原著序言Ι”第10-11页。)。《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及《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为世界各国的能源发展及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避免功利性的短期经济目标;应该实行能源与环境、生态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应该利用经济和技术资源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氢能等)。

  1994年我国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确定了总的指导思想、发展模式和具体行动纲领。但是,《中国21世纪议程》只是规定对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在税收、信贷和价格方面给予优惠(注:《中国21世纪议程》在2.16段(d)项规定:对环境污染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废物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在税收、信贷和价格等方面给以必要的优惠。),这种规定未能全面和明确地确立能源发展的战略地位。然而,这种不明晰的状态很快就得到了矫正,中国的能源发展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主要基于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背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义:一是中国经济自2003年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周期以来,再次遭遇了能源瓶颈的限制。2005年,在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下,能源紧张的局面稍微得以缓解,但能源缺口依然存在。二是按照中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中国石油需求量预计将达到3.5亿吨,其中50%左右需要进口。到2020年,中国石油需求量预计将为5亿吨,其中60%需要进口。未来中国石油对海外资源的过度依赖和国际市场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将给中国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威胁。三是可持续发展对能源的要求。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都要以一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条件。如果其发展是以消耗浪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实际上是以牺牲他人利益和后代人的利益而求得部分人的发展,这种发展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可持续发展“既不是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也不是单指生态继续,而是指以经济—社会—自然为中心的复合系统,是使人类在不超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促进经济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提高生活质量”[1]。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如果能源的利用方式不合理,就会破坏环境和生态甚至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因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可持续的能源支持系统和对环境友好的能源利用方式。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了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方向,着力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强化能源储备,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以达到为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服务的目的。“能源战略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支持和保证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支持年均7.5%左右的经济增长速度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二是能源的生产、消费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三是提高能源供给的安全性。”[2]基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4月《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规定:十一五期间应“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见,“十一五”期间能源将依循可持续发展理念而发展,并且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在能源建设方面,其总体安排是: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此种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必须要有法制的支撑和法律的规制。因此,与之相适应的能源法制亦应“与时俱进”。

  但是,与能源相关的法律如《节能法》、《煤炭法》、《电力法》等皆是在“九五”期间制定并实施的,由于当时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体制和机制条件尚不完备,因而,在法的规范和制度上未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丰富内涵。现阶段,能源法制建设应符合能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尽管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制定的,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但是由于过于原则而不具有操作性和具体适用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快《能源法》的研究和起草,同时在抓紧《石油天然气法》、《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研究起草的前期准备,正在修订《煤炭法》、《电力法》、《节能法》和《节能用电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立法工作将有助于全面推进我国能源领域的法制建设。

  能源可按相对比较的方法来分类:①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②可再生能源与非可再生能源;③常规能源与新能源;④燃料能源与非燃料能源;⑤清洁能源与非清洁能源[3]2-3。人们常常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并称,这是因为它是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新的和可再生的”是一个完整的含义,在英文中缩写为NRSE(即newandrenewablesourcesofenergy)[3]25。一般而言,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而,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被看作常规能源,而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核能、氢能等则为新能源,其中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为可再生能源,氢能是一种二次能源,其他则为一次能源[4]。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人类文明的进步实则都和能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现代社会,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得不重视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新能源的探寻。在今天,失去了能源的支持,社会将是无法想像的。然而,能源的开发利用尽管可以为人们带来诸多好处,但是也会造成诸多弊端尤其是对环境的损害。事实上,任何一种能源包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恶化等。

  对化石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燃烧、耗用等,都会给环境带来损害。煤的开采会污染水质,其燃烧会排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在石油的开发利用方面,采油尤其是注水采油会导致地面沉降;采炼中“放天灯”燃烧的废气会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在储运中的燃爆与泄漏可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燃烧中的二氧化碳比煤略少,氮氧化物与煤相似,主要排放物是二氧化硫。天然气是一种清洁能源,但也排放一定的氮氧化物(NOx)(注:大气中的NOx几乎有一半以上是由人为污染源所产生的。NOx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使用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燃烧,是电力、化学、国防等工业以及锅炉和内燃机等设备所排放气体中的有毒物质之一。),还有使用与传输中甲烷的损失与泄漏,其中还有一些氡随之进入室内。水力发电尽管属于一种可再生能源,但也可能引发自然(包括地表、水文、气候等)、生物(野生动植物)、水体的物理化学性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生物质燃料在较差的炉灶中燃烧容易生成一氧化碳、烟及有机化合物;风力发电是发展最快的能源来源之一,但风力发电中使用旋转的涡轮会杀死候鸟和本地鸟类;太阳能是一种很有效的能源手段,但太阳能电池在制造中会产生一些有害物质;在地热利用中,温泉水中会溶有石头中的有害物质,地热发电目前效率不高而且仅限于一些特殊地点,其使用也会带出地下有害物质;而核能虽然具有比较清洁、产生温室气体数量少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比较小等优点,但却存在核辐射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核废料处理的担忧。高技术能源的研究及生产会有助于气候环境的改良,但由于技术上的局限,尚不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20亿左右至今仍无法获得可以负担得起现代能源的人们帮助甚微,相反,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式会要求一种经济上可行、满足需要、自力更生和无害环境的能源(注:有关能源的利弊两面,可以参见王革华等编著的《能源与可持续发展》,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137页;[澳]艾德里安·J·布拉德布鲁克、[美]理查德·L·奥汀格主编的《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4-51页。)。

  可见,能源的开发利用,总会存在正面和负面两个向度的影响。如何才能使能源的开发利用趋利避害,无疑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一方面需要在技术层面上进行技术升级,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能源,并同时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发生;另一方面需要在管理层面上强化管理质量,提高开发利用质量,并防止因能源管理不当而可能产生的危害。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使能源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环境、服务于可持续发展,同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有效地防止因能源开发利用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和损害。因此,兴利除弊、趋利避害,必须要有因势利导、健全完善的能源法制。

  为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能源瓶颈,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切合我国现实的能源法制系统。换言之,我们只有建立了先进、完备的能源法制系统,才可能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能源发展的现实问题,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能源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走向的考量,我们应将能源法制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而不能仅从立法层面来寻求问题的解决。因此,我国当前的能源法制建设,除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创制与修订外,还应综合考虑整个能源法律系统的完善以及与相关法律或政策的配套和衔接,并应考虑能源法的贯彻实施、人们的能源法制观念以及能源法制价值导向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专就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一致的能源法制原则确立、促进能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制保障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能源的发展必须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人们一般认为,可持续发展可作为能源发展的一项伦理原则或国际法上的原则。在笔者看来,可持续发展不应仅仅作为能源发展的一项伦理原则,也不应只作为能源国际合作的一项原则,而应该作为一国国内能源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得到确立。这是因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解释法律、运用法律和发展法律的基调,是所有国家的关键性标准[5]。这一基准对于能源法制亦同样适用,因而,有关能源的法制亦应贯彻这一基本理念,在能源法中确立其为一项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是作为一项伦理原则或国际法原则而不能作为国内能源法的一项法律原则得到确立的话,那么,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种“软约束”,缺乏法律的强制力。失去了法律原则和法律观念的支撑,可持续发展就会呈现出一种“脆弱的可持续性”,最终就会演变为不可持续发展。为保障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让政府和相关企业一起遵循,就必须将可持续发展从伦理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

  可持续能源的伦理原则有三个:一是生态可持续性原则(或称种际正义原则)。人类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地球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二是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或称代内正义原则)。个人可以在平等基础上按适当的标准获取能源,并应允许其满足能源需要。三是对后代负责的原则(或称代际正义原则)。人们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能源需求能力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5]。为避免这三项原则仅局限于一种道义或停留在纸面,就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通过法律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从而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通过这些具体化的规定,诸如:能源的开发利用应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能源的使用应友好于环境;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使用能源,减少浪费;应积极提倡、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建立若干激励机制;应提高公众对能源问题的认识和参与程度;应设置能源安全和风险防范机制;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责任机制,等等,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伦理原则向法制原则的嬗变。

  为保障能源的稳定安全、有序健康、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系统而健全的能源法制必不可少。为实现“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制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建立有效的趋利避害机制:

  ①在能源结构方面,应实行能源多元化机制。基于中国能源储备状况和资源禀赋、现有产业与技术基础,中国能源应建立能源结构调整法制,在法制的层面上落实结构调整的方向、步骤和时段,明确各种能源开采使用的数量与程度,特别是应明确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助推措施,等等,从而促成能源多元格局的形成。

  ②在能源技术方面,应建立技术创新和保护机制。能源的发展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是关键。因而,在技术法制方面,应充分支持先进技术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在这方面,我国技术法制的完善还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诸如技术研发优先领域的确定、技术强制标准的制定、技术研发的资助与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与采购、技术成果的保护、技术开发的合作与商业化等等。

  ③在能源安全方面,应建立能源安全与风险防范机制。能源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源供给安全;二是能源使用安全。在能源供给安全方面,尽管是在国家战略高度加以考虑,但尚停留在政策层面,而法制方面的建设几乎处于空白。只有建立一种稳定的法律机制,方能克服能源供给面临的不稳定性和消除不可预期的风险。为保障能源的安全供给,法制应倡行:第一,节能,大力发展节能产品,降低能耗;第二,储能,实行能源储备制度;第三,开能,即开发替代能源,加强新能源技术开发,以替代传统化石燃料能源等。在能源使用方面,则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立各类主体的安全义务,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等多种途径,防范风险的发生或使风险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④在政府干预方面,应建立政府适当作为机制。由于能源不仅仅是一个使个人获益的私物,它还同时涉及公众事务,而且还与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问题密切相关,因而,如果采取完全放任的自由主义(或称非干预主义),就可能产生“公共地悲剧”,能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将外部化。但是,如果政府进行过多干预,则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发展就会失去动力,就会扭曲能源市场,同样也是行不通的。因而,必须建立一种适当干预的机制,政府应在适当的领域以适当的方式干预能源产业和市场,诸如采取行政计划、行政许可、行政指导、政府补贴、税收激励、优先采购等措施。

  ⑤在市场调节方面,应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机制。能源开发利用不可能完全和永久地依靠政府和行政干预,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并最终应依靠市场。在有序竞争的作用下,市场比政府能更好地配置资源。在市场机制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制,明晰能源产品的产权、确立公平的交易机制等等。但是,由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开发推广的前期,其成本高昂,往往无法与常规能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因而为了鼓励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就可以在立法上采取一些促其走向市场的举措,如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限制交易许可制等。

  [1]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4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349.

  [2]阙光辉.全景中国——中国能源:可持续战略[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7:16.

  [4]苏亚欣,毛玉如,赵敬德.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概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19.

  [5]克劳斯·鲍斯曼.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学蕴含[J].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比较法研究,2004(4):151-157.

  1.1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沼气建设工程量很大 有关资料表明,在正常条件下一个百头牛场年排粪尿量达1100吨。一个千头猪场年排粪尿量达2000余吨,一个万只鸡场年排粪便达360吨,可以说一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一个规模养殖场就是一个大的污染场。一个千头猪场年排泄污水约7000多吨,污水不加处理直接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此外畜禽养殖还对周围空气产生严重污染,空气中的氨气、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对畜禽和人群产生污染,影响人畜健康。

  1.2农户劳动力外出打工规模大 目前,农民占有耕地比较少,难以容纳农村劳动力全部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兼业行为就比较突出,特别是通过外出打工获得收入就成为许多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选择,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

  1.3农村内部出现社会分化 当前,我国农民更像是一个身份的象征,农民已经被分化为具有差异性的社会阶层。不同农村社会群体的收入不同、就业方式不同,造成他们对发展农村新能源具有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支付能力。

  1.4资金短缺,全面推广有一定困难 沼气工程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之所以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建设资金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建设一个沼气池所需费用约为3000元左右,对农村居民而言是笔不小的开支,需要政府将沼气建设工程作为农村基础建设工程来加以扶持。

  1.5 媒体宣传不够,群众认识不充分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不够,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能源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能源利用新产品、新成果信息没有完全深入到村、组、农户。

  2.1农村新能源利用要尽量采用劳动力节约型技术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比较富裕的农村,劳动力成本比较高,如果农村新能源利用所耗费的劳动力数量比较大、劳动强度也较高,就会抑制那些最具有利用新能源能力和意愿的农民进入农村新能源领域。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妇女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农村新能源利用技术也应根据农村的这一发展趋势来进行技术推广。

  2.2加强教育、宣传和培训 农村新能源不仅技术含量较高,还需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这对许多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来说,无形中就存在一个门槛,使得许多农民对新能源望而却步。因此,通过对广大农民对农村新能源的宣传和培训,可以提高农民利用新能源的自觉性。

  2.3加强农村新能源服务体系的建设 当前,我国农村能源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业开发、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都没有形成自己的发展体系。乡级服务站已基本上没有了,县级农村能源办公室的级别也很低,而且一般以提供沼气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为主,服务范围窄,工作力度小。要发展农村新能源,必须加强农村新能源的科研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内容摘要: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最大优势是地域分布比较均衡且资源量巨大,其资源量相比人类需求来说,可谓资源无限。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同时也是拉动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新能源大多存在能量密度低、资源分散等问题,难以在短时期内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对其开发利用需要在技术、成本、管理等诸多方面做更大努力。本文对新能源资源潜力和总体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并针对我国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新能源是相对常规能源而言的,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尚未大规模作为能源开发利用,有的甚至还处于初期研发阶段;资源赋存条件和物化特征与常规能源有明显区别;开发利用技术复杂,成本较高;清洁环保,可实现二氧化碳等污染物零排放或低排放;资源量大、分布广泛,但大多具有能量密度低的缺点。根据技术发展水平和开发利用程度,不同历史时期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的界定也会有所区别。发达国家一般把煤、石油、天然气、核能以及大中型水电都作为常规能源,而把小水电归为新能源范围。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科技水平跟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消费结构跟发达国家有着明显不同,对新能源的界定跟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小水电在我国的开发利用历史悠久,装机容量占全球小水电装机总容量的一半以上,归为新能源显然是不合适的。核能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很低,仅相当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比发达国家的水平更是低得多,核能在我国应该属于新能源的范围。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把新能源范围确定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天然气水合物、核能、核聚变能等共9个品种。生物质能在广义上分为传统生物质能和现代生物质能,传统生物质能属于非商品能源,是经济不发达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的主要能源,利用方式为柴草、秸秆等免费生物质的直接燃烧,用于烹饪和供热;现代生物质能包括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燃料等,是生物质原料加工转换产品,新能源中的生物质能仅指现代生物质能。传统生物质能和大中小水电可称之为传统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则统称为新型可再生能源,是新能源的主要组成部分。

  跟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最显著的优势就是资源量巨大(见表1)。太阳能是资源量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即使按最保守的可开发资源量占理论资源量1%计算,每年可供人类开发的太阳能也有1.3万亿toe,约相当于目前全球能源年需求量的100倍。风能的可开发资源量较低,但开发技术难度和成本也较低,全球陆上风电年可发电量约53亿kwh,相当于46亿toe。生物质能可开发资源量为48~119亿toe,不过由于存在粮食安全和环境问题,可开发资源量难以全部转化为能源。地热能的热源主要来自于长寿命放射性同位素的衰变,每年的再生量可达200亿toe以上。按照目前的技术进展情况,全球40~50a内可开发地热资源为1200亿toe,10~20a内可开发地热资源为120亿toe。海洋能资源量并不算丰富,按照全球技术可装机容量64亿kw、年利用2000小时计算,只有11亿toe。天然气水合物属于新型的化石能源,资源量相当于传统化石能源资源量的2倍,达20万亿toe。全球铀矿资源量为992.7万t,如果用于热中子反应堆,所释放的能量约相当于1400亿toe,而如果用于快中子反应堆,所释放的能量可提高60~70倍。核聚变所消耗的燃料是氘,海水中的氘有40万亿t,理论上可释放出的能量为3万亿亿toe,按目前能源消费量计算,可供人类使用200亿年以上。氢能的制备以水为原料,燃烧后又产生水,可无限循环利用,既是二次能源也可在广义上称之为可再生能源。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能源资源完全不存在短缺或枯竭问题,人类需要克服的最大障碍是开发利用的技术和成本问题。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能源价格的上涨,目前不可开发的新能源资源有可能变为可开发资源,因此,对新能源来说,理论资源量是相对不变的,而可开发资源量却可能会大幅度增加。

  不同种类的新能源在资源分布、技术难度、使用成本等多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各不相同。在新型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发展势头良好,已经进入或接近产业化阶段,尤其是太阳能热水器、风电以及生物燃料,已经形成较大的商业规模,成本也降至可接受水平。核能技术已经成熟,核电在国外已过发展高峰期,在我国则刚刚兴起。核聚变、氢能、天然气水合物、海洋能仍处于研究和发展之中,距离商业化还有较大距离。

  截止到2009年2月,全球核电装机已达3.72亿kw,年发电量2.6万亿kwh,在全球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约为6%左右。相比而言,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还很低,以2006年为例,其在全球一次能源供应量中的比重仅为1%左右,占全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也仅为8%左右。2007年,全球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为1.65亿kw,相当于全球电力装机总容量的3.7%(见表2)。德国、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化水平已达到较高程度,其市场规模和装备制造水平跟其他国家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我国也是世界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大国,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和保有量、光伏电池产量、地热直接利用量以及沼气产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不过,我国对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多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供暖和制热领域,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水平和利用规模方面跟国外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新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仅为905万kw,占全球5.5%,远低于我国电力装机总容量占全球16%的比重。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发展新能源具有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增加能源供应、减轻环境污染等多重意义,同时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政府把发展新能源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而加以重视,陆续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

  从近几年的总体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新能源发展势头良好,增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障碍和瓶颈仍未消除,主要表现在:资源评价工作不充分,技术总体水平较低,成本跟常规能源相比不具备竞争力,产业投资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市场规模偏小,公众消费意愿不强,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内外新能源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全球各国新能源发展经验,针对目前我国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根据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确立以太阳能为核心、核能和风能为重点的发展方向。太阳能是资源潜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风能、生物质能及某些海洋能都间接或直接来自于太阳能,地球每年接收的太阳辐射能量相当于当前世界一次能源供应量的1万倍。我国的太阳能热利用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太阳能光伏电池的产量也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不过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却与光伏电池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我国应进一步扩大在太阳能热利用方面的优势,同时把发展并网光伏和屋顶光伏作为长期发展重点。风能是利用成本最低的新型可再生能源,风电成本可以在几年内降低到常规发电的水平,目前已经初步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我国风力资源较丰富的区域为西部地区及东部沿海,属于电网难以到达或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发展风电应是近期和中期的努力方向。核燃料的能量密度远高于常规能源,核电站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大量建造,迅速弥补电力装机缺口,最近国家发改委已经把核电规划容量提高了一倍多。

  我国从事新能源技术研究的机构分布在上百个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虽多,但由于力量分散,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建议整合具有一定实力的新能源研究机构,成立中央级新能源科学研究院。抓住当前因金融危机而引发全球裁员潮的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外高端研究人才。以新能源重大基础科学和技术的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攻关,尽快改变我国新能源科学技术落后的面貌。密切与国外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cdm机制,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并进行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努力实现技术水平的跨跃式发展。

  可再生能源大多具有能量密度低、资源分布不均衡等缺点,对其进行低成本、高效率利用是新能源开发的首要问题。显然,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的复杂程度要比常规能源高得多,涉及资源评价、材料和设备制造、工程设计、配发和管理等多个领域,必须进行跨学科联合攻关,这对我国目前相对封闭的科研体制提出了挑战。国家需要在搞活科研创新机制、打造科研合作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做更多的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天富娱乐注册

  只有实现新能源的大规模产业化和市场化,才有可能使新能源的利用成本降至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为新能源普及打下基础。在新能源开发成本较高、使用不便的情况下,推进新能源产业化和市场化必须由政府作为推手。促进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措施涉及电价、配额、示范工程、技术转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资融资等,要对各种新能源的不同特点进行充分分析,分门别类地制定合适的激励政策。为保证政策的长期有效要建立完善的督促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以维护国家政策措施的严肃性。

  国家应及时更新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指导目录,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新能源的投资。同时,也要对新能源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一哄而上,造成局部重复投资或投资过热。防止企业借投资新能源套取财政补贴、减免税费或增加火电投资配额等不良行为。约束高污染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行为,尤其是多晶硅副产品四氯化硅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值得关注。

  我国是铀矿资源贫乏的国家,资源量远不能满足未来核电发展的需要,铀矿供应必须依赖国际市场。有关资料统计世界上铀矿资源丰富的国家有澳大利亚、美国、哈萨克斯坦、加拿大、俄罗斯等,这5个国家的资源量合计占全球的比重为三分之二。其中,澳大利亚和哈萨克斯坦都是无核电国家,所生产的铀矿主要用于出口。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关系良好,可作为实施铀矿“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目的国。合作重点应该放在最上游的勘探、开采领域,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为我国核电站提供稳定、长期的核燃料来源。

  目前全球对天然气水合物的地质工作程度还非常低,这为我国获取海外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在油气资源领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把全球的优质资源瓜分完毕,而在天然气水合物领域,我国还存在较多获取海外资源的机会。太平洋边缘海域陆坡、陆隆区及陆地冻土带的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丰富,这一地带所涉及的国家主要是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应努力争取获得跟上述三国合作开发的机会。拉丁美洲国家沿海的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也比较丰富,要充分利用这些国家技术力量薄弱、研究程度低的现状,加强与这些国家合作,以期能够在未来取得这些国家的天然气水合物份额。

  东南亚处于热带地区,自然植被以热带雨林和热带季雨林为主,特别适合油料作物的生长,是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的理想区域。东南亚国家是我国的近邻,可为我国的生物柴油产业提供丰富而廉价的原料。我国可采取以技术、市场换资源的合作方式,在当地设立林油一体化生产基地,产品以供应我国国内为主。

  我国已经出台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有《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等,部分行业部门和地方地府也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发展规划。国家级的规划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发展目标定得偏低,如风能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为1000万kw,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为3000万kw,而事实上,1000万kw的目标已经于2008年实现,3000万kw的目标也可能提前于2012年左右实现;二是缺乏设备制造产业和资源评价方面的目标。

  国家有关部门应密切跟踪国外新能源现状,充分考虑新能源资源量、技术发展水平、环境减排目标、常规能源现状等因素,对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指导。我国有关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规定和政策措施并不比国外少,但这其中有许多已经不再符合我国的实际,应立即对不合时宜或相互矛盾的规定和措施进行清理,制定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性高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做好新能源的统计可为新能源科学研究、政府部门决策、企业发展目标的制定等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我国在新能源统计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目前对新能源的统计主要依靠行业协会或学会,但这些机构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在系统性、时效性、科学性等方面很难令人满意。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新能源发展现状进行系统、全面、及时地统计,许多涉及我国的新能源统计数据只有国外网站才能提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调集各方力量成立专门的新能源统计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国内外新能源统计数据,并把数据及时公布。

  国际能源机构对一次能源进行统计时,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直接换算成油当量,并不按火电容量因子进行折算。但我国有关部门在统计时,往往是按火电容量因子(约为33%左右)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进行折算,这意味着有关部门的统计结果要比国际能源机构所提供的统计结果大2倍左右,这样极易引起误解和混乱。国际能源机构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能源统计和研究部门,所采取的统计方法和公布的统计数据被世界各国广泛认可。为了便于对国内外新能源发展状况进行对比研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统计方法方面采用国际能源机构的标准。

  2.赵玉文,王斯成,王文静等.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06-2007)[r].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办公室,200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