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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8-07 14:00    文字:【】【】【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及习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均表明我国将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发展将坚定不移地实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十三五”以来,我省新能源行业较快发展,为优化能源结构、保障电力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我省新能源开发将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为引导全市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加快全市能源结构进一步转型升级,制定本规划。

  规划依据资源禀赋、能源需求、电网消纳能力和能源转型目标,明确了宜春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宜春市新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96号)

  市域为宜春市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为1.87万平方千米。县域包含丰城、高安、樟树3个县级市以及管辖的万载、上高、铜鼓、奉新、靖安、宜丰6个县。

  首先梳理宜春市新能源资源条件及利用现状,详细梳理宜春市各类新能源的资源条件,分析宜春市太阳能、风能等不同类型的新能源利用情况。并对“十三五”新能源整体装机及用电量增长情况进行评估。

  其次,结合国家及江西省新能源发展趋势,从市场需求、产业布局等方面对宜春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再次,提出宜春市新能源发展目标和规划原则,提出在新能源利用方面打造具有当地特色、有层次、有重点的“宜春模式”,建立“以项目为王”的宜春新能源规划体系。

  然后,提出宜春市新能源规划方案,梳理各渠道摸排上报新能源项目,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可开发规模及纳入项目库规模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十四五”期间的总体规划规模,各区县规划规模,以及重点规划项目情况。

  继而,基于宜春市新能源消纳能力展开分析,对新能源出力特点建模分析,结合电网负荷特性、“十四五”电网情况及负荷发展,对宜春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进行评估和预测,并对新能源并网对电网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的主要特点有:太阳能的高值中心和低值中心都处在北纬22°-35°这一带,青藏高原是高值中心,四川盆地是低值中心;太阳年辐射总量,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而且除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外,基本上是南部低于北部;由于南方多数地区云雾雨多,在北纬30°-40°地区,太阳能的分布情况与一般的太阳能随纬度而变化的规律相反,太阳能不是随着纬度的增加而减少,而是随着纬度的增加而增多。

  宜春市全市属短日照地区,昼夜变化较小,年内太阳辐射总量处于一般水平,10年的市内年均日照总时数为1620.2h,属于四类地区。其中分布特点为北部多于南部,平原高于山区。地处北部的靖安县年均日照时数为1872.4h,南部袁州区为1734.9h。濒临赣抚平原的丰城市年平均日照时数居全市最长,为1935.7h,地处西北山区的铜鼓县年平均日照时数最短,为1496.8h。

  全市年平均太阳辐射量在4460兆焦/平方米左右,即1239千瓦时/平方米。其中丰城太阳辐射量最多,为1288千瓦时/平方米,铜鼓地区太阳辐射量最少,为1146千瓦时/平方米。从下图可以看出,宜春市内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地区为丰城、樟树、高安、奉新。

  根据国家气象局的资料,我国离地10米高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32.26亿千瓦,其中可开发和利用的陆地上风能储量有2.53亿千瓦,50米高度的风能资源比10米高度多1倍,约为5亿多千瓦。近海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有7.5亿千瓦。我国风能资源分布见下表所示。

  宜春境内处于偏低纬度,具有亚热带湿润气候特点。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比较分明,春秋季短而夏冬季长。宜春风向的季节特点是冬季冷空气从北侵入,盛行偏北风,从赣北区域侵入。夏季热暖气从南流入,盛行偏南风,从赣南区域流入。

  宜春的地形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宜春的风能资源分布情况。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东部县市如丰城、高安、靖安和奉新等地,而西部区域由于受南北山脉阻挡,风资源相对贫乏。

  根据Freemeso风能大数据平台统计数据分析,宜春市5m/s及以上风能资源储量丰富,预估潜在开发容量为288万千瓦;排除生态红线等制约因素,初步确认宜春市现阶段可开发风能资源180万千瓦(风速≥5.0m/s),其中114.5万千瓦初步具备电网接入条件。

  如按4.8m/s风速标准统计,预估潜在开发容量为543万千瓦,较5.0m/s标准增加255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2019年增长17.5%;其中,风力发电装机2.8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

  运行方面,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2148亿千瓦时,同比2019年增长约8.4%。其中,风力发电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5%,平均利用小时数2097小时;光伏发电2605亿千瓦时,同比2019年增长16.1%,平均利用小时数1160小时。

  消纳方面,2020年,全国平均弃风率3%,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同比2019年下降1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弃光率2%,与2019年同期基本持平。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江西省风力发电装机510万千瓦,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名第20位,占比1.81%;新增规模224万千瓦,排名第13位,占全国总增量的3.13%;增速78.6%,排名第4位;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2104小时,排名第14位。江西省光伏发电装机776万千瓦,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名第16位,占比3.06%;新增规模146万千瓦,排名第13位,占全国总增量的2.99%;增速23.2%,排名第10位;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917小时,排名第28位。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电力全口径装机4400.82万千瓦,同比增长16.37%。全年新增新能源并网机组370.9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224.54万千瓦、光伏发电146.36万千瓦。

  2020年1-12月,全省全口径发电量为1189.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3%。其中,新能源发电量132.42亿千瓦时,占全省全口径总发电量的11.13%。

  截至2020年12月底,宜春市电力全口径装机633万千瓦,同比增长15.60%。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3万千瓦,同比增长20.77%,占全市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87%。新能源发电项目中风力发电18.08万千瓦、光伏发电93.16万千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占全口径装机占比17.6%。

  光伏发电装机93.16万千瓦,同比增长44.9%,占全市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4.7%,2020年光伏发电量6.85亿千瓦,占全市总发电量的3.5%。其中,1兆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2.9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37小时。

  风力发电建成并网项目4个,总装机18.08万千瓦,同比增长105.5%,占全市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9%。2020年1-12月,全市风电发电量2.12亿千瓦时,设备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171小时,较2019年同期水平2082小时明显降低(实际为多个项目于 2020 年下半年并网拉低全年平均利用小时)。

  “十三五”时期,宜春市电力全口径新增装机324.55万千瓦,增长105.22%。其中火电新增40.6万千瓦,增长14.03%;水电新增168.17万千瓦,增长18.32倍;风电新增13.28万千瓦,增长276.67%;光伏新增90.48万千瓦,增长33.76倍;生物质发电新增12.02万千瓦,增长5倍。

  宜春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不断壮大,在“十三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迅速,201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略低于风力发电装机规模,2016年增速加快超过风力发电装机规模,尤其在2019、2020年净增装机容量达45.74万千瓦,至2020年已初具规模,风力发电产业则呈现出平稳增长的趋势。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渐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共识。随着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光伏产业成长迅速,成本下降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在此背景下,我国光伏应用市场稳步增长,装机量、发电量均不断提高。2020年,我国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继续保持了全球第一,国内新增光伏装机规模达48.2吉瓦,全国光伏累计并网装机量达253吉瓦,同比增长23.5%;全年光伏发电量2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3.5%。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已发展成为可在国际竞争并具备领先优势的产业。从2019年全球光伏产品的供应格局来看,国内生产的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核心设备的产能在全球占比分别为69%、93.7%、77.7%和69.2%;同时,在上述核心设备领域产量排名世界前十的企业中,中国企业共占有34个席位,形成了一批世界级的龙头企业,在全球光伏市场中具有全面的领先优势。

  光伏行业一直沿着性能提升、成本降低的轨迹前行,核心追求是最低度电成本(LOCE指标)。纵观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其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电池能量转换率快速提升。数据显示,2004年至2020年,光伏组件成本下降90%,电池效率由原来的13%提升至24%。

  随着度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央企、国企、民企等各路资本纷纷入局,市场争夺趋于白热化。截至2020年,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8吉瓦,约占光伏全部累计装机的30.9%;2020年新增分布式伏装机达到15.5吉瓦,较上年增加3吉瓦,约占光伏全部新增装机总量的32.2%。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1年全球光伏市场规模将加速扩大,总装机量将达150~170吉瓦,其中,海外光伏装机规模有望创历史新高,达100吉瓦。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研究机构)、HIS(市场调查机构)等机构均预测2021年全球光伏装机规模将超过150吉瓦。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的关键之年。2021年我国光伏应用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预计新增装机规模可达55~65吉瓦,其中户用市场有望达到15吉瓦,工商业分布式预计在10吉瓦左右。在碳中和目标引领下,“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预计国内年均光伏装机新增规模在70~90吉瓦,将进一步加速提升新能源装机占比,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全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作为与终端最为接近的能源形式,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与灵活应用场景的优势,使其在工业企业、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等领域不断融合发展,将支撑形成更大的市场规模,必将在通往碳中和的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以宜春、新余、上饶、赣州等设区市为重点,打造赣西、赣东北、赣南三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加快上饶光伏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新余国家硅材料及光伏应用产业化基地、宜春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平台建设,培育形成若干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1700亿元左右。

  扎实推进奉新、洪屏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预计2025年风力、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宜春市政府发布的《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锂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做精做优锂电核心材料产业,做大锂电池产业。大力扶持新能源整车生产,形成汽车、电池材料的新能源(锂电)产业。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推动锂电产业向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拓展主页:[凤凰注册]:主页,从原料深加工向下游应用转变,瞄准万亿级储能电池市场加快产业延伸,打造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十三五期间,宜春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由2015年17%到2020年19.5%,逐步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逐渐降低碳排放强度。

  宜春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将支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做大做强国家锂电新能源产业化基地,袁州、万载、上高、宜丰发展锂电材料及电池产业,奉新发展锂电新材料及中高端石墨产业,高安发展锂电隔膜产业,推进各县市区错位互补发展,打造宜春市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截至2020年,宜春市报装容量1兆伏安以上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约为69家,分别为其中储能电池制造企业46家、电机制造企业1家、光伏组件企业3家、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企业18家、太阳能硅片及电池片制造企业1家,宜春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经营产品特点以储能电池制造为主,多向产业链生产为辅。

  各区县报装容量1兆伏安以上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较多的有宜春经开区、宜丰县、奉新县,其中宜春经开区、宜丰县以储能电池制造企业为主,而奉新县以锂电新材料、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企业为主。

  近期宜春重点引进光伏组件制造商为江西赛拉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年产8吉瓦组件+3吉瓦内容电池项目,该项目2021年11月开工,预计于2022年12月一期建成投产。

  锂电产业是宜春的特色优势产业。易炼红书记在宜春考察时勉励,“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打造世界级的全绿色全链条锂电产业标杆”。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下,宜春市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实行全过程跟踪、强化全要素保障、提供全方位服务,举全市之力推进锂电产业集群发展,已日渐成为行业头部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投资的热土。目前,宜春时代、江西国轩、阳光电源等24个项目纷纷落地开工在建,其中江西国轩将于2021年5月20日投产,宜春时代将于2021年12月底投产,中化国际、格林美、光大环保等31个项目在谈待签约,全市形成了贯通“锂矿——锂盐——锂材料——锂电池——锂应用——锂回收”各环节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迎来了井喷发展态势。据初步测算,未来4年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将新增投资1562亿元,产能将在3年内爆发。2022年将是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突破之年,全产业链产值将从2021年的300亿元直接迈上千亿台阶,达到1200亿元,成为宜春首个过千亿产业集群;2023年将是翻番之年,全产业链产值将过2000亿元;2024年将是立起之年,全产业链产值将达5000亿元;2025年将是超越之年,全产业链产值将越过8000亿元,成为全国设区市最大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一、依托资源储量优势,正加速形成全球最大的碳酸锂基地。未来4年,宜春时代、江西国轩等企业将在锂云母选矿和碳酸锂行业新增投资393亿元,推动两者产量翻番增长,到2025年宜春锂云母和碳酸锂产量分别达到700万吨和50万吨以上,碳酸锂的产量超过2021年全国的产能。按锂云母价格1.5万元/吨、碳酸锂价格50万元/吨来测算,2022-2025年将陆续实现产值805亿元、1615亿元、2440亿元、3600亿元。

  二、依托产业延链带动优势,正加速形成国内重要的正极材料基地。未来4年,北京联美、升华新材料、宜春天赐、中化国际、格林美等企业将在宜春投资154亿元,把宜春百分之五十的碳酸锂产量在本地延链成磷酸铁锂,到2025年正极材料产量有望达到100万吨。以每吨15万元测算,2022-2025年将陆续实现产值30亿元、240亿元、825亿元、1485亿元。

  三、依托细分领域领先优势,正加速形成国内最大的负极材料基地。未来4年,北京联美、紫宸科技等石墨负极材料企业以及赣锋锂业等金属锂负极材料企业将新增投资110亿元,到2025年宜春金属锂产量将达到1万吨,成为全球最大的金属锂生产基地,石墨类负极材料产量将翻番。以石墨负极材料每吨6万元、金属锂每吨260万元测算,2022-2025年将陆续实现产值195亿元、227亿元、467亿元、620亿元。

  四、依托龙头企业引领优势,正加速形成国内最大的锂电池基地。未来4年,宜春时代、江西国轩等企业将在宜春完成投资655亿元,到2025年宜春锂电池产量将达到170吉瓦时,相当于2020年全国动力电池的产量。以1元/瓦时测算,2022-2025年将陆续实现产值55亿元、440亿元、940亿元、1700亿元。

  五、依托全产业链成本优势,正加速形成国内重要的锂电池应用基地。未来4年,合众汽车、阳光电源、科陆电子等企业将新增投资250亿元,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项目上发力,2025年宜春新能源汽车产量将达到20万辆。2022-2025年锂电池应用领域将陆续实现产值115亿元、208亿元、328亿元、602亿元。

  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开创大规模电网消纳水平优化配置、新能源为主体的新模式,实现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全面开发、配置和高效率利用。

  在我省新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基础上,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落实国家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年度目标为具体要求。立足与全市丰富的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资源与现有的土体资源,以目前区域内良好的电网基础条件,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在全市的普及利用,在新能源利用方面打造具有当地特色、有层次、有重点的“宜春模式”,建立“以项目为王”的宜春新能源规划体系。

  加强区域间新能源合作,推动新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新能源体系智能化、高效化。将光伏与现有农业、渔业和林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市水域资源,以光伏园区为承载主体,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以各类光伏应用为有益补充。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一体化、农光和林光互补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发展风能产业,鼓励分布接入就地转化利用。

  2020年9月和12月中国做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占比达到25%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适度超前、内优外引、以电为主、多能互补”的原则,加快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

  宜春市通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规模化、效益化、科学化发展,实现全市能源结构向新型能源转型,提高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打造符合当地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将宜春市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城市。

  光伏规划项目按照项目库形式进行管理,分为论证库、近期库,再竞争优选。根据相关具体要求,所有规划项目需要先进入论证库,然后从论证库中选择进入近期库,最后通过竞争方式进行项目优选。

  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宜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暨报送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宜市发改能源〔2021〕2号),宜春市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分类分级规划管理,1兆瓦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省级规划,1兆瓦以下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市级规划。

  (二) 装机规模1兆瓦(含)以下项目由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并组织调整,报省能源局备案。对于占用全省电力消纳空间较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优先纳入规划项目库。项目纳规后可予备案,备案文件应注明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自动作废。

  1.未纳规项目在编制初可研报告并取得县级供电企业初步接入意见后,按规定时间经县级、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纳规申请;

  2.纳入论证库项目在取得必要支持性文件(见附件)后,按规定时间经县级、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纳入近期库申请,不能明确支持意见的支持性文件无效,未纳入论证库项目原则上不得直接纳入近期库;

  3.项目纳入近期库后可予备案,需按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参与竞争配置,纳入年度消纳方案后方可建设。

  项目论证库每年调整两次(年初和年中),近期库调整在论证库调整后1-2个月时间调整。其中,配套储能的项目优先入库(储能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10%容量/1小时)。

  为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消纳空间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在国家明确2021年光伏发电政策要求后,发改委组织省内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年度消纳方案。优先配置原则如下:

  (一) 项目类型因素: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符合光伏用地性质的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土地,以及采取“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且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光伏发电项目予以适当加分;申报规模大、占用消纳空间不合理的项目予以适当扣分。

  (二) 项目可行性因素:项目申报规模须与取得支持文件所载用地面积相符;引导行业控制非技术成本,优先支持低成本土地(场所)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对租用土地(场所)的项目,租金低于同类项目平均水平的予以加分,高于平均水平的予以扣分。

  (三) 项目示范性因素: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安排,或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国家相关政策组织的示范项目,项目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在优化电网适应性、提高发电效率或其他方面具有示范效应的,予以适当加分。

  (四) 企业执行力因素:对圆满完成往期项目建设的企业申报项目予以加分;仍有项目保留在2019、2020年光伏发电竞争配置建设规模中,且项目在组织竞争配置时未全部建成并网的企业,该企业新项目不能参加当期竞争配置。

  (1)按照对各区县光照条件和负荷预测结果,优先选择光照资源丰富的区域、以及当地负荷密集区域。

  (3)符合江西省关于光伏项目的管理要求,以进行项目库的优选条件为核心进行规划。

  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特点以及光伏资源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共同发展,稳步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广范围、高效利用,加快推进宜春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至2020年底宜春市光伏装机规模93.16万千瓦,在各区县光照资源情况和电力负荷预测结果的基础上,重点考虑项目建设条件、储能配套情况、以及项目其他优选要求,进行光伏项目规划。经统计,宜春市可开发光伏装机28吉瓦,其中地面电站14吉瓦,水面电站12吉瓦,屋顶分布式电站2吉瓦。丰樟高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光伏可开发建设规模明显高于其他区域。丰樟高地区光伏规划项目预计可开发容量占比全市三分之二以上。

  以县域为单位,对摸排项目进行整理分析,针对各区域光伏资源特点对上报项目进行校核,对各县不同类型可开发光伏资源建设规模统计。

  根据光伏的建设形式,分为光伏电站(地面电站、水面电站)和屋顶分布式光伏两大类。

  结合当地条件与电力需求,在宜春太阳能资源相对较为丰富、具有合适水域资源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重点开展水面光伏电站;具有合适土地资源的丰城市、袁州区、高安市、奉新县重点开展大型地面电站的建设,科学合理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有效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在万载、铜鼓和靖安地区,适当发展地面电站建设。

  根据各市县产业园区发展和规划情况,高安市作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重点开展屋顶光伏建设工作,在经开区、上高县、宜丰县利用园区优质屋顶资源开展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一、二批优选项目主要集中以高安市、丰城市、宜丰县为核心区域进行布局规划,辅以奉新县、万载县、袁州区、樟树市为重要区域进行规划。

  《江西省光伏发电规划近期库2021年第一批优选项目》中,宜春市入库优选项目共计41个,规划总装机规模116万千瓦。第一批光伏优选项目,规划以水面电站为主,装机规模89万千瓦;其次,屋顶分布式光伏为18万千瓦,地面电站9万千瓦。

  《江西省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拟入围项目清单》中,宜春市入库优选项目63个,规划装机规模164万千瓦。其中规划规模最大的区域为丰城市,优选项目17个,规划装机规模为92万千瓦;宜丰县、高安市、袁州区以及奉新县次之。

  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正式发布,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021年6月11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高安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启动相关工作,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试点方案落地。同时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保障资金来源,提振积极性。

  高安位于江西省会南昌西部,距离南昌42公里,素有“赣中明珠”美誉。全市国土面积2439.33平方公里,人口90万,1993年撤县设市,下辖2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垦殖场。经调查,高安市屋面资源情况如下:

  根据摸排,高安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约16万平方米,装机容量约为1.6万千瓦(暂不考虑阴影遮挡和障碍物)。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试点方案安装0.8万千瓦。

  高安市学校、医院、村委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56万平方米,可安装光伏电站容量为5.6万千瓦(暂不考虑阴影遮挡和障碍物)。学校、医院、村委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即学校、村委会、医院屋面最低安装2.24万千瓦。目前高安市下属乡镇医院、乡镇学校(乡镇中小学,村小学)、各村委会屋面面积分别按每个乡镇500平方米、11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进行测算。

  高安市工商业屋顶建筑屋顶总面积约408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可达40万千瓦(暂不考虑阴影遮挡和障碍物),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即工商业屋面最低安装12万千瓦。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高安市居住农村人口331275人,每个家庭人均2.77人,共有农村家庭户119593户,每户屋面为120平方米,测算出高安市共用农村屋面约1435万平方米。可安装光伏容量为144万千瓦,农村居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农村屋面需安装29万千瓦。

  本试点方案计划分三年投资,第一年(2022年)重点建设党政机关及公用建筑、工商业示范项目,力争实现当年分布式光伏装机新增2.8万千瓦;第二年全面开展政府、学校、医院分布式项目建设,同时选取两个乡镇进行试点,力争实现当年分布式光伏装机新10万千瓦第三年在乡镇全面铺开,2025年前完成试点方案全部容量,使得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25万千瓦,年发电量为2.80亿度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占总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4.1%左右。

  预计年节约标准煤约为8万吨,每年可减排SO2约为639吨,CO2约为23万吨,NOx约为557吨,粉尘约为1129吨。因此在增加发电量的同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推动作用。为完成国家和江西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积极兑现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承诺,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推进。

  宜春市目前已核准风电项目规模58.08万千瓦,集中在丰城、铜鼓、靖安和袁州区。其中已建成并网风电项目4个,总装机规模18.08万千瓦;在建项目5个,容量20万千瓦,核准待建项目6个,容量20万千瓦。

  在风资源分布的基础上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林地和电网接入条件对宜春10个县市区进一步的排查。初步确认宜春市现阶段可开发风能资源180万千瓦(风速≥5.0m/s)。考虑到各县(市、区)风资源情况,以高安市、樟树市以及丰城市为核心区域,以袁州区、奉新县、万载县、铜鼓县以及靖安县为主要区域进行项目规划。部分偏远地区电网相对薄弱,而这些区域的风能资源储藏也较丰富,在完善这些区域的电网建设后可进一步开发风能资源。

  “十四五”期间,风电项目开发重点布局在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奉新县等区域,共规划风电项目17个,总装机容量93万千瓦,拟接入35kV/110kV/220kV电网。

  “十三五”期间,宜春电网基本实现链式网络为主的双电源,最大供电能力已达495万千瓦,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电力保障。

  截止2020年底,辖区有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主变容量621万千伏安,线万千伏安,线万千伏安,线千伏线年底,宜春境内电源装机总量121.19万千瓦,其中光伏93.41万千瓦,占比77.08%,风电13.55万千瓦,占比11.18%,生物质装机14.22万千瓦,占比11.73%。

  2020年全市电网全社会最大负荷346.3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213.12亿千瓦时。

  预测2025年,宜春市全社会最大负荷53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7.03%;全社会用电量300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为8.88%。

  针对当前电网500千伏布点不足,南北电网分片运行,南部地区电网可靠性不足等问题,“十四五”期间,全市电网规划将紧紧围绕“全市一张网”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电力保障为基础,持续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大幅提升电网供电能力,逐步实现以500千伏变电站为关键支撑融入江西、220千伏为骨干网区域成环、110千伏为供电主力精准布局的坚强智能宜春电网,为宜春“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提供坚强助力。“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500千伏宜春变、高安变及配套工程,支撑锂电重点产业发展。

  至2025年,宜春市新增220千伏变电站9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容量234万千伏安。共计220千伏变电站30座,变电容量918万千伏安。至2025年,宜春市220千伏容载比为1.91。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能够为保障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至2025年,规划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3座,增容、扩建110千伏变电站3座,净增主变容量185万千伏安。共计110千伏变电站101座,变电容量815万千伏安。

  光伏电站出力随着太阳轨迹相应变化,中午达到顶峰,出力曲线类似于正弦半波,出力主要集中在7点到19点之间,中午时达到最大。天气多云时,云层遮挡会对光伏电站出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光伏发电出力时间短且波动大。

  光伏发电系统出力特性分析需要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发电量进行模拟计算。本项目中应用PVSYST软件进行该内容的研究,该软件可对并网型或离网型光伏发电进行建模,通过气象参数的设定和固定方式、光伏方阵倾斜角、行距、方位角等光伏组件排布参数的设定,模拟不同类型光伏系统的发电量及系统发电效率。

  此处根据NASA气象数据,以宜春市为例,输入宜春市的阳光辐照度、温度、风速等数据。光伏组件选取光伏发电所多采用的多晶硅光伏板,组件容量选取1兆瓦为单位,进行发电量计算。组件安装仰角选取15°(根据《中国部分省市光伏电站最佳安装倾角及发电量速查表》选取),此时发电量最大,光伏组件分布按默认选取,计算结果如下图所示:

  根据仿真结果,在宜春市的光照水平下,光伏发电系统各月的发电量变化幅度较小,以4-6月光照条件水平较高,其中4月的光照条件最好,月发电量155.2兆瓦时。光伏的发电小时数为1369h,按逆变转化等因素损耗后的系统效率为96%考虑,光伏发电系统的实际利用小时数为1314h。

  根据2020年负荷曲线,宜春最大负荷呈现双高峰特性—夏季高峰与冬季高峰,夏季高峰出现在7、8月份,冬季高峰出现在12月份。全年负荷低谷出现在2月份,原因主要是过年期间工业用电负荷明显下降导致的。2020年全网最大负荷值为331.1万千瓦,出现在冬季(1月7日);全网最小负荷值为108.8万千瓦,出现在秋季(2月5日)。

  通过典型日负荷特性分析与日光伏出力特性分析,在10-16点光伏出力处于全天较高水平,而此时负荷处于全天较低水平,最容易造成光伏向上级电网倒供。因此,在考虑光伏出力不向上级电网倒供的前提下,10-16点地区电网对光伏发电的消纳能力即为光伏消纳能力的最高水平。

  宜春各县10-16时最小负荷曲线年最大负荷预测结果对各县2025年日间最小负荷进行统计分析,2025年在10:00-16:00时间段内全网最小负荷值为414万千瓦。

  考虑光伏组件损失、直流电缆损失及逆变器损失,并网光伏系统效率为85%。储能配置参照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以及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按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

  提高新能源功率预测及负荷预测的精度,将新能源纳入年度、月度及日前发电计划,根据新能源功率预测结果,实时调整新能源发电计划。优化电源结构,提高灵活调节电源占比,合理安排水电、火电机组的运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天富平台注册,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实时季节电价、高可靠性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从新能源资源条件、新能源利用情况、十三五新能源发展评估等方面,对各市县区域进行了深入了解。截至2020年12月底,宜春市电力全口径装机633万千瓦,同比增长15.60%。其中风电装机18.08万千瓦,同比增长105.5%,占全市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9%;光伏发电装机93.16万千瓦,同比增长44.9%,占全市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4.7%。

  一是强化可再生能源规划宜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作用,全市各区、县(市)能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规划中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电网规划等的有效衔接。各级规划、国土部门和电网公司应该在相关规划中预留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和电网接入条件,促进用地集约、环境改善、能源发展。

  一是研究建立非化石能源指标分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评价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与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考核政策衔接,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重点新建区域控制性详规。二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推进为重点,继续从项目审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密切跟踪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最新动向,围绕市场准入、交易机制、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加大可再生能源规划宣传力度,使公众深入了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接动受社会监督。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通过进一步改造流程、压缩时限、简化审批、加强协同等举措,切实降低制度性边际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加强能源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对能源产业领军企业的发展、重点能源项目建设等开辟“绿色通道”。三是积极疏导可再生能源非技术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投资热情。

  一是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能源领域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或参与能源领域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能源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二是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能源领域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着力突破关键技术、强化集成创新、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周期。三是夯实可再生能源领域创新人才基础。将可再生能源领域创新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和培育重点,优化人才创新创业载体,丰富国内外人才柔性引进手段,着力夯实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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