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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南宁市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建议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5-19 01:12    文字:【】【】【

  天富注册!2007年,在中国各级政府的工作字典中,“节能减排”成为头条急需用实际行动诠释的词。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总书记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由于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当前,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民盟南宁市委会为此成立调研组,从2007年7月到9月,通过专题座谈、专家咨询、网络收集资料,并实地考察了广西建设厅办公楼空调与建兴苑小区冷热联供工程(太阳能+地源热泵)、南宁市玉桶金小区(慧谷阳光)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就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与南宁市建筑节能减排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形成的建议报告如下。

  太阳能一般指太阳光的辐射能量。自1973年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以来,电力、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频频告急,能源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太阳能的利用和开发,为破解能源和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和光明的前景。因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阳光计划”,开发太阳能资源,寻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太阳能资源丰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处处均可开发应用,无需开采和运输,不会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使社会及人类进入一个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的时代。

  在西方国家,太阳能不仅用于热水系统,还用于发电、取暖、空调制冷等等,还出现了综合利用太阳能的生态建筑,即太阳能建筑。我国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每年获得的太阳能约为3.6×1022J,相当于1.2万吨标准煤的热值。约占全国国土面积2/3的地区年平均辐射总量在3340~8400MJ/m2,年日照时数超过2200h,相当于110~280kg标准煤的热值。我国从70年代就开始了太阳能利用方面的研究,经过30年来的不懈努力,现已在太阳能利用和推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在太阳能热水器方面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中产业化发展最成功的范例。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太阳能利用技术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对太阳能在建筑中有效地利用,至今还是探索阶段,还没有把太阳能完全应用到建筑设计理念中,不仅利用方式单一,远远没有达到西方国家的多元化,而且在与建筑一体化方面显得尤为落后。

  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工业一直是三大能耗用户,在发达国家,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25-40%。在我国,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30%左右。在建筑能耗中,采暖、制冷、空调和热水占75%。中国的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而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当贫乏,除煤炭资源人均占有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50%外,人均石油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人均天然气资源仅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左右。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耗急剧增长,从2000年开始,仅每年城镇居民新增的空调能耗就相当于一个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同时,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建筑能源消耗是同等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2-3倍。由于大量消耗能源,CO2、SO2排放量急剧增加,造成我国气候条件和环境不断恶化,能源的供需“瓶颈”也日益显现。

  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的新型环保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能源研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建筑领域已经开发并利用在热水、采暖、照明、制冷、电力等多个方面。如: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泵空调等。太阳能光热光伏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不断完善,采用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建筑将来必定成为我国今后几年里建筑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并从一些试点工程迅速地向全国进行普及,太阳能建筑的大规模出现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

  因此,在建筑中应用以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有助于我国缓解能源短缺状况,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直接给居民提供经济实惠的热水、空调,节省生活支出。同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作为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还能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

  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非常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建筑节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性或指导性政策。1998年1月1日施行、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强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提出:“新建建筑物在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应当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采暖、空调、照明,并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通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正式实施。4部地方新标准,在围护结构、通风遮阳、门窗节能、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等方面均提高了节能要求,直指当下建筑节能的各个薄弱环节,并要求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至少采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关于在南宁市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建议。因此,4部新标准的出台,将对降低广西能源消耗起到现实的作用。

  在技术标准方面,有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配套标准也已经出台或即将颁布,如国家《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地源热泵供热空调技术规程》、广西《民用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标准,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提供了技术标准依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建筑物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太阳能热水系统传递的荷载和作用,并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应有组织布置,做到安全隐蔽、易于检修。

  2006年,国家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文,对通过申报获得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的项目给予中央财政补贴。2007年,南宁市有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地源热泵空调热水系统工程示范项目、锦虹地源热泵空调热水系统工程示范项目、玉桶金小区(慧谷阳光)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项目申请了财政部和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现已初步通过了考核。

  目前,南宁市建委也正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外省一些城市的做法,拟出台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开工的工程,建筑面积10000㎡以上并使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50000㎡以上的建筑群,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要有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专项设计,不能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要在节能专篇中做出特别解释。并设想通过财政补贴、减免工程报建费用等政策,鼓励开发商在开发小区中采用可再生能源,同时也提出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管理上的要求。

  广西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范围主要是地热能、太阳能和水能(这里所指水能是可运用于建筑节能的江河湖泊水、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而不是水能发电)。其中,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属于低品位能源,按照分级用能原则,最适合在建筑中应用。

  南宁属湿润的亚热带气候,夏热冬暖,日照时间长,年平均日照时间达1800小时,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达1304.2毫米,地表浅层处于恒温(约20C),地下水位高,浅层土壤含水丰富,为采用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对于建筑物,只需根据自身环境(周边地理环境、建筑密度,地质条件)进行合理的技术方案选择,就可满足建筑中的生活用能(制冷、供暖和供应生活热水等)的需要。另外,通过空气源热泵技术采集的空气源热,也是可资利用的可再生能源。

  当前我市已有比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如在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应用等方面都有成熟产品和运用案例:

  1、太阳能应用技术方面,我们提倡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以满足建筑结构安全及外观美的要求。近年来,半山丽园小区和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小区的翡翠园小区,总共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应用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位于良庆区和南宁经济开发区之间的玉桶金(慧谷阳光)小区,投资兴建了太阳能集热器加热为主、空气源热泵为辅的中央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实现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一体化。

  2、浅层地热能应用技术方面,主要有地源(土壤源、水源)热泵技术。如广西大学地源热泵研究所自主研究开发土壤源热泵系统、地表水热泵系统、地下水热泵以及浅层地能-太阳能耦合冷热联供技术和产品,并形成了一套由土壤换热器(同时可灵活组合冷却塔、太阳能集热器)、热泵机组、控制系统等科学集成的工程系统。拥有富水土壤换热器垂直浅埋管技术、自然能源优化互补利用技术、夏季工况热量多级分流技术、自动控制等多项自主创新技术。这类技术的应用,已在我市成功实施了3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典型代表有广西大学行建文理学院生活热水工程、建设厅办公区生活区冷热联供工程、沃顿大酒店空调热水工程等。

  可再生能源在这些项目的应用给我市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地源热泵为例,有数据分析,通过几种热水系统运行费用的比较,使用电热锅炉、燃油锅炉、地源热泵平均每人每天热水的费用,分别为0.66元、0.56元、0.07元,从运行费用的比较可以看出,地源热泵系统热水是最节能的。

  (一)、集中供热+集中辅助加热的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运行成本过高,包括与建筑一体化程度还需进一步做技术改良和完善。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中应用系统及安装的投资费用还比较高,相应增加了开发商的项目开发成本,影响了开发商积极性。

  (三)、建筑行业和太阳能产业界之间缺乏相互配合。太阳能利用设备没有同建筑设计进行有机地结合,使得太阳能集热设备的安装在建筑的外表面及屋顶形成了规格繁杂、形式各异,杂乱无章的无序状态,破坏了建筑楼宇的景观效果,造成新的建筑视觉污染。

  (五)、后期运行管理跟不上。大多数小区物业公司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管理,遇到问题难以处理,造成客户投诉增多。

  政府推动是太阳能产业发展初期的主要动力,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太阳能产品很难冲破人们传统观念的束缚,得到大面积推广。如北京某节能设备厂所生产的太阳能路灯曾参与一些路政工程投标,但往往因招标单位对太阳能路灯照明的认识模糊而不能中标。实际上,使用太阳能照明设施,既环保节能,又无需挖沟铺线,不受空间限制,前期投入大后期受益多,具有传统照明设施难以比拟的优点。目前,太阳能产品在一些沿海城市推广得比较好,主要是当地政府在大力提倡。

  首先,在现有政策法律基础上,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法律依据。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新建12层以下民用居住建筑必须为每户配备太阳能光热系统,没有配备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太阳能光电应用示范。再如,大连市在《关于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应用太阳热水器的通知》中要求,所有新建和改建的低层(别墅)、多层住宅建筑,必须按《大连市太阳热水器建筑设计导则》进行太阳热水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此外,政府还可强制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学校、政府、宾馆、写字楼的洗浴热水,必须采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热水系统,这不仅解决了生活热水问题,更是推进了理念传播与教育培训。

  其次,要加强财政、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等方面的研究,适时出台一些鼓励性的支持政策。对在住宅小区建设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予以奖励,组织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利用太阳能供电、供热、制冷、照明,使太阳能在住宅小区建设和人们生活中广泛应用。

  再次,强化行政监管。我们要从建设规划、设计、监理、竣工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和营运过程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监管。特别要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监管,新技术的应用质量如果没有技术作保障,没有研发能力做支撑,就会出问题。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如强化对太阳能技术、水源热泵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等的监管。要从源头抓起,建立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关。

  首先,要因地制宜推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无论是太阳能利用,还是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都与当地的自然条件和人文风俗密切相关。

  其次,要加强示范。示范工程是技术探索和技术扩散的重要手段,好的技术可以通过示范工程得到完善和推广。

  再次,强调相关产业的发展。要加强自主创新,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我市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的适用技术和产品。

  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从而取得全社会的支持。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才能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做好建筑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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