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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29 21:57    文字:【】【】【

  首页%『万和城注册』%首页电力行业节能环保低碳服务平台 —— 权威、专业、创新的电力节能环保低碳公众号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1%,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0%以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脱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实施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重点推动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自备电厂3号机实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技术改造。

  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同步关停高桥石化自备电厂,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并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长兴岛燃煤电厂实施气电替代。

  “三改联动”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调峰深度要达到70%以上,推动煤电成为支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可靠调峰电源。

  有序布局燃气调峰电厂,推动重燃重大专项和闵行燃机建设。高质量推进上海LNG站线万千瓦燃机。选择冷、热、电负荷较为集中项目推广建设天然气分布式供能。2025、2030年,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分别达到137、165亿立方米左右。

  开展外电入沪特高压直流通道、过江通道、市内配套电网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开工,“十五五”中期建成投运。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可再生能源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力争分别达到36%左右和8%。

  2025、2030年全市光伏装机力争达到407、700万千瓦。2025、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力争分别超过262、50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浅层地热利用面积500万平米以上。加强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省份合作,在市外布局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和配套调峰电源,力争“十五五”中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入沪清洁电量400亿千瓦时。

  推广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鼓励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拓展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在终端能源服务环节推行电、冷、热、气等多能源品种一体化投资经营。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引导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临港新片区风光气储一体化示范。围绕一核(500万千瓦级燃机发电基地)、一带(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一区(50万千瓦级分布式发电示范区)、一厂(特斯拉)布局项目,发挥天然气灵活机动、相对易储优势,促进风光气储融合发展,打造智能车网互动示范,提升区域电源保障能力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高起点规划崇明绿色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承接外电入沪清洁电力,加快崇明东侧深远海域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大力推动渔光、农光互补。“十四五”新建陆上风电场不少于2座,力争新增光伏装机60万千瓦,加快推进横沙东滩农光互补项目建设。2025年崇明岛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以上。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合理控制煤电规模,严控新建、扩建大型常规煤电机组,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7%。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0万千瓦左右。

  加快白城、松原“绿电”示范园区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

  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在白城、松原等工业负荷发展潜力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优先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程。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广工业余热供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有序推动“北方氢谷”和“长春-松原-白城”氢能走廊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10万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加快实施东部“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打造千万千瓦级东北应急调峰调频保障基地。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推进“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以电采暖、生物质区域锅炉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加快太阳能、地热能在农用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具。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到2025年,建成一批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

  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

  围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有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新能源在安全可靠基础上逐步替代传统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合理配置煤电装机规模,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实施“以气代煤”“以气代油”“以电代油”。有序推进天然气(页岩气)高效利用。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外引内增”的电力供应格局,加快推动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等外电入渝输电通道建设。

  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推动电网公平接入。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有序实施乌江、涪江等重要干流梯级开发和航电枢纽建设。

  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4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64万千瓦以上。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发展区域,因地制宜推进江水源、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在城市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推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500万平方米。

  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和装备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大纯电动汽车推广力度,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推进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替代。推动加氢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重庆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PUE值)不高于1.25。

  展钢铁、化工、建材等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示范,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

  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6亿立方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持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适度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

  强化风险管控,做好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接收省外清洁电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能源示范,探索建设区域综合能源系统。

  大力发展绿色、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电气化进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提高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降低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推动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助推工业整体有序达峰。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低碳工艺革新,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度参与全球工业绿色发展。

  加快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内河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动力改造和港口岸电建设。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建设。

  5、广西《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62.6%,森林蓄积量达到10.5亿立方米。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70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6%,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0.5亿立方米以上,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稳步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有序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

  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科学布局天然气发电。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7000万千瓦。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深度开发水电。。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组织市县和产业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围绕碳达峰路径、低碳零碳发展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鼓励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和碳中和试点。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有序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等融合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提升可再生能源用能比例。因地制宜推行地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制冷),推广蓄冷技术应用。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

  6、江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机制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活立木蓄积量达到9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先进高效的节能降碳技术与碳中和路径全面推行,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统筹煤电、可再生能源发展和保供调峰,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化解方案。

  积极引入优质区外电力,着力建设清洁能源电力特高压入赣通道,推进赣闽联网工程。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用地规划与保障,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规划建设一批抽水蓄能设施项目,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积极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船、热泵、电窑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

  7、《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升级,推动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的燃煤自备电厂有序退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利用,推动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加大清洁煤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力争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

  推动天然气(页岩气)增储上产,打造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加快实施一批天然气发电重大项目。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稳步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开发。加快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建设。

  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构建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开发。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按部署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农房。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方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行光伏建筑一体化。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积极推广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农村建筑中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液化天然气重卡和船舶,推动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持续推进公路服务区、公路枢纽场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站、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覆盖率。

  在省级新区建设交通运输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推动绿色配送示范区、高速公路沿线近零碳服务区建设。以高速公路、枢纽场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推进节能降碳示范工程建设。在成渝主轴通道示范建设“电走廊”“氢走廊”。

  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在城市、园区和重点行业实施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升级、能量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等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继续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8、《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7.1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45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和应急调峰作用,科学布局大型清洁煤电,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

  加快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积极扩大地热能供暖制冷利用规模。鼓励开展水电增容挖潜。积极争取省外“绿电”输入,逐步提升清洁能源输入消纳量。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低碳建材,提高城市和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加快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等绿色化改造,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提升建筑舒适度和能效水平。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不断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因地制宜发展热泵、燃气、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制冷,加快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鼓励发展工业余热、水源热泵等协同互补模式。

  落实峰谷分时电价和需求响应政策机制,加快煤电、气电、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鼓励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积极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推动实现零排放配送车辆市区24小时无禁区作业。加快建设主要港口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岸电全覆盖工程等绿色水运体系。

  大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高质量建设和使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综合服务等市场化节能方式。

  9、河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6.5%,森林蓄积量达到1.95亿立方米,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0亿立方米,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等容量置换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推进煤电升级改造,有序减少发电小时数和耗煤量,推动煤电逐步向基础性、调节型调峰电源转变。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打造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及太行山沿线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大数据、制氢等产业和清洁供暖、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开展碳中和先行先试。推动实施一批规模化储能、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氢能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净零排放和碳中和示范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园区。开展张家口低碳奥运赛区和雄安新区近零碳区试点。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形成产业链体系。逐步实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农村住房建筑导则,支持建设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与建造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低碳供暖。加快建筑领域电气化进程。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逐步成为主要建造方式。

  建设低碳基础设施。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新能源设施统筹布局规划建设。提升车用充电桩(站)覆盖面和使用率,推进加氢站建设。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

  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优化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空间布局和用能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率评价,推动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率高的优质产业、企业、项目流动。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监察。

  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7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森林覆盖率达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2亿千瓦、发电总量超过火电;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格控制煤电项目,支持优势地区布局高参数、大容量、超低排放机组,新建机组煤耗标准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用煤项目,持续压减散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之外新建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实施新能源替代,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直燃煤设施。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多元互补、稳定高效的新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我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结合国家新能源基地战略布局,科学合理规划我区新能源产业布局,基于边境沿线、戈壁荒漠、沙漠治理、矿区修复等高水平打造新能源基地,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布局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东部地区以分布式新能源为主,适当发展集中式新能源。

  完善跨区域交易政策机制,推动风电光电火电打捆外送中长期交易,在满足区内新能源消纳需求的同时,利用外送通道富余容量开展新能源外送交易。

  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光储直柔”建筑,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施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在农村牧区推广牧光互补、风光互补技术。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提高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广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回收等清洁低碳供暖方式。

  大力发展绿氢经济,推动绿氢和煤化工、冶金等行业耦合发展,构建绿氢制造、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产业链,促进氢能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加大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力度,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机场与铁路货场作业车辆逐步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清洁化。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比重,在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大力发展氢能重卡。提高燃油交通工具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提升干线铁路电气化率。

  “十四五”时期,全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

  “十六五”时期,二氧化碳排放实现达峰后稳中有降,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坚持“三改联动”,统筹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燃煤自备电厂规范管理,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持续压减散煤消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减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领域散煤使用,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千瓦时以下,单位GDP煤炭消耗下降1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

  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建成以新能源外送为主的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动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依托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探索自发自用和就地交易新模式,有效扩大用户侧光电应用。稳步推进集中式平价风电项目建设和分散风能资源开发,加快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推广高塔筒、大功率、长叶片风机及先进技术,积极发展低风速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生物质(垃圾)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探索开展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定评估,对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改造后部分节能效果达到现行标准规定。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用户侧能效提升、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强化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到2030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推进氢能应用示范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加快氢能替代,助力减煤降碳。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能源产业园为重点,推进规模化光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

  建设牛首山、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型储能设施推广应用,提升电网调峰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加氢站、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和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到2025年,全区直流电力外送能力提升至2200万千瓦以上,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680万千瓦。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淘汰和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农用电动车辆等节能机械和设备设施,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暖房等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建设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新型农房。推广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小型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替代散煤取暖。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风能和光伏发电取暖。积极发展地热能供暖,因地制宜开展浅层、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半导体照明产品和节能环保炉具。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

  到2025年,清洁能源汽车销量占新车销量比例达到15%以上,市政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替代;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5%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9.5%左右,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

  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000台以上;到2030年,建设公共充电桩1万台以上,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设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行业产能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布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推进中卫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绿色电力应用试点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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